主要成果
《刑法中的嚴格責任》、《對刑法解釋主體的思考》、《資格刑的內容與完善》、《港澳台刑法犯罪主觀故意之比較研究》、《不純正不作為犯的責任基礎》、《洗錢罪的犯罪客體及立法研究》、《刑事證明標準的法哲學思考》等。
劉召,北京吉利大學法政學院副院長兼法政學院教研室主任,北京吉利大學法律服務中心主任。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在讀博士後、法學副教授、律師。
主要成果
《刑法中的嚴格責任》、《對刑法解釋主體的思考》、《資格刑的內容與完善》、《港澳台刑法犯罪主觀故意之比較研究》、《不純正不作為犯的責任基礎》、《洗錢罪的犯罪客體及立法研究》、《刑事證明標準的法哲學思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