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傳銀[德州市陵城區環保局原局長、黨組書記]

劉傳銀,男,漢族,1965年5月生人,德州市陵城區人,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專學歷。 曾任德州市陵城區環保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7年4月19日山東省德州市陵城區法院依法判處劉傳銀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200萬元。

人物履歷

陵城區於集鄉原黨委書記、劉傳銀 陵城區於集鄉原黨委書記、劉傳銀

1982.09-----1985.07 平原師範學校學生
1985.07-----1988.09 陵縣義渡口鄉文教教師
1988.09----1995.08 陵縣縣政府辦公室科員、秘書科科長
1995.08----1998.02 陵縣土橋鎮副鎮長
1998.02-----2000.06 陵縣鹼店鄉黨委副書記
2000.06-----2002.01 陵縣鄭家寨鎮黨委副書記
2002.01-----2003.01 陵縣鄭家寨鎮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
2003.01-----2007.02 陵縣於集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07.02----2007.11 陵縣於集鄉黨委書記、鄉長
2007.11-----2011.12 陵縣於集鄉黨委書記
2011.12----2015.02 陵縣於集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5.02---------- 德州市陵城區環保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5年4月30日移送司法機關。

涉嫌違紀

2015年4月20日,根據德州市紀委訊息,德州市陵城區區委委員,區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劉傳銀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 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5年4月29日,德州市陵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德州市陵城區原環保局局長劉傳銀(正科級)涉嫌貪污罪立案偵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一審宣判

劉傳銀在任職10年,對上級政府給於集鄉的企業下撥的扶持款,他要么夥同他人或自己直接從上級撥款中截留一部分;要么將扶持款先發給企業,再想方設法從企業要回來。他利用職權侵吞各類公款823萬餘元,另有1082萬餘元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近日,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山東省德州市陵城區法院以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併罰,依法判處劉傳銀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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