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我”的

創造“我”的

詩詞新調創始人李磊先生的書法評論文章,創作於2017年2月6日。提出追求精神是書法創作的最高境界,是書法的要義之所在。

書法發展到現在,有一個不好的傾向,就是太注重章法和書體師承,而不關注書者個人的情感告白,其實這無異於捨本逐末。我的理解是,創作應追求情懷,體現志趣和思辨,追求自我精神境界的表達。我想,這才是書法的真意。泥古而不醒,其實為文化傳承埋下了隱患。書法創作應與時俱進,求變容正,寫出自己的情懷,有自己的呼吸,自己的情感,自己的性格,自己的思考,自己的主張,自己的靈魂,以“人”為本位,有時代精神和時代氣息,這樣的作品才有生命,才可以與欣賞者進行心靈交流,才會生機勃勃,令人共鳴。

書法作為傳統藝術,在進入網際網路時代的今天,依然能被不少的人學習、探究和痴迷,這本身就是文化傳承的表現,是文化理念的縱深發展和延續。而對於學習書法、研修書法的人來說,能否成為真正的書法家,不是由哪個權威說了算,應是大眾說了算。書法不應該和名利綁在一起,書法真正的使命是作為修養身心、提升境界、推進文明的一種載體。

當然,繼承是必要的,要繼承傳統書法在渲染意境、體現志趣和思辨方面的藝術手法和表現方式,但也應該允許自由,主張繼承與創新同步,學習與創造兼容。不反對職業書法人皓首窮經、深耕細作,但對於廣大的書法愛好者來說,對於淡泊名利的書法傳承者來說,應該更多的側重於怡情怡性、自娛自樂,提倡書法創作過程中的自由奔放,釋放個性、展現真我。對於初學者,臨帖當然是必要的,但要澄清的是,臨帖只是幼兒學步,臨到一定階段,即掌握了基本的筆法和技巧後,就無須再這樣一味地臨下去。不要迷信臨帖是提高書藝的唯一法寶,這不是成熟有思想的人應該執迷的。

掌握了基本的筆法和技巧後,應擺脫技法的束縛,追求精神表達而不是形式。雖然有時候技法可以幫助你更好地表達,就像詩詞一樣,也需要技巧的提高,但更重要的是,有神、有情、有共鳴的作品,才是值得人們珍愛的。所謂“法乎其上”。這個“其”,我的理解是,隨著創作者自身閱歷的增長,知識儲備的豐富,感情的發展變化,審美素養和自身修養的養成和提升,會在不知不覺間進步。眼界變了,知識增長了,理解深刻了,審美也隨著變化了,這樣就會不由自主地形成自己的運筆風格和表達特質;而不是刻意營造一些東西,否則就不真,就不動人,就沒有真性情。不管硬筆還是毛筆,都是相通的,都是意在筆先,以意來傳達內涵的,因為提筆、運筆就在轉瞬之間。追求精神而不是追求技法,凝神聚力就會做到筆隨心走。同時,追求精神也是書法的最高境界,是書法的要義之所在。

繼承與創新同步,可是一提創新,有些人就不以為然,認為沒有長年累月的繼承,休提“創新”。且不說“繼承”並不與長年累月的“臨帖”劃等號,僅僅過分強調繼承,千人一面,走古人的老路,邁古人的步伐,擺古人的姿勢和表情,這樣毫無差異性,莫辨你我,就無異於死水一潭,魚蝦難覓,就已不利於書法的發展,也就無從談起“文化”二字。到頭來,揮毫的人只是個照本宣科的“書蟲”或“書匠”,而不是善於創造,有鮮明個性和豐富情懷的“書人”或“書家”,其作品也不會成為令人鍾情的藝術品。有的書法作品,寫古人的詩句,只講章法,卻不講究詩人所要表達的意境和情懷,結果與文字主旨格格不入,詩文精神內涵完全沒有傳達出來,成了名副其實的“書抄”,作品完全沒有生命力,沒有靈魂。這樣的作品,不管多么注重“術”的使用,如果沒有書者的情感滲透,沒有“精神”的發掘,即使有了“技術”,也不會有“藝術”價值的存在,沒有鮮活性和厚重感。這樣的純技法之作,從文化內涵的層面來考量,是不能作為真正的書法作品的。豈不可惜?這一現象流弊極深極廣,如不端正,勢必阻礙書道的踐行,阻礙書法文化的弘揚。

如寫劉邦的大風歌就要用狂草寫才有味道,同時將飽滿的情感化於筆端,在字裡行間表達出豪放不羈,雄渾大氣,表達出詩人雄霸天下的氣度和情懷,有捨我其誰的境界。如寫劉禹錫的《陋室銘》,就要用隸書或楷書,同時在輕描淡寫中顯示出自得其樂,表達出古代士人孤芳自賞的情懷和志趣。真正了解了詩人,融入了詩人的情感,有了共鳴,進入詩文的境界之中,書者行筆才可以再創造,筆墨才可以和詩文主旨相契合,才能做到書情並茂、水乳交融,才能表達出詩人的思想和精神氣度,這樣的作品才稱得上“書法”,稱得上“藝術創作”,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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