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周皇帝宇文邕制定《刑書要制》
宇文邕(543年-578年)是北周第三個皇帝,宇文泰第四子,明帝宇文毓弟。字禰羅突,鮮卑氏代郡武川人。他制定《刑書要制》,嚴刑約束驕橫不法的豪強地主和貪官污吏。
‍‍《刑書要制》部分內容
《刑書要制》規定:持械搶劫一匹絹以上,不持械搶劫五匹以上,官員監守自盜二十匹以上,小偷及官員詐取三十匹以上(這裡絹只是個衡量單位,表示同等價值的財物),地方豪強隱匿戶口五戶及十丁以上,或土地三頃以上,一概處以死刑。
《刑書要制》規定:‍禁‍佛道二教,罷沙門、道士,300餘萬令還俗,沒收寺廟財產充作軍費,頒發統一權衡度量,通行全國,令山東諸州。
《刑書要制》規定:“正、長隱五戶以上,隱地三頃以上者,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