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一)工作目的
規範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保障食品安全,預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發生,確保重大活動的順利進行。
(二)制定依據
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事件應對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範》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縣委、人大、政府、政協要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具有特定規模和社會影響的政治、經濟、文化、體育及其他重大社會活動(以下簡稱重大活動)實施的專項食品安全監督工作。
除此以外需要提供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的,由主辦單位或接待單位向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備案並提供一定數額保障經費。備案和信息反饋分別見附屬檔案一和附屬檔案二。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提前進入餐飲服務提供單位進行現場檢查,對不符合餐飲服務規範的提出限期整改;做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測、評價及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應急準備工作,依法履行重大活動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職責。
2、屬地管理。根據重大活動的範圍、性質,對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實行屬地管理原則。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本轄區內重大活動實施統一領導、統一調控。
3、嚴把關口。參與重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部門和單位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預先制訂詳細方案,遵循規定,嚴格把關口,不放過任何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隱患。
二、組織領導
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領導、組織全縣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可直接參與下級轄區內的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必要時,也可將直接管轄的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指定下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承擔。各級食品藥品監督機構在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領導下,具體承擔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三、工作任務
根據縣委、人大、政府、政協下達的任務,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重大活動實施食品安全監管;負責重大活動期間的食品安全監測和食品安全狀況評估,防止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等事件的發生;負責組織調查處理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負責依法查處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
四、職責分工
(一)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職責
1、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領導、組織、協調全縣重大活動期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根據需要成立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領導機構,並下設具體工作部門;
2、制定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預案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3、組織食品藥品監督機構對管轄的重大活動接待單位開展食品安全監管、監測和食品衛生狀況評估;
4、負責組織對重大活動期間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調查、處理;
5、負責組織對全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執法人員進行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專項培訓;
6、選派執法人員參加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任務;
7、做好食品安全監管物資、車輛、通訊等保障工作;
8、督促重大活動接待單位做好食品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二)縣級下屬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職責
1、根據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求,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的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2、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轄區內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計畫和實施方案;
3、組織食品藥品監督機構對接待單位開展食品安全監管、監測和食品衛生狀況評估;
4、負責收集、整理、上報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信息;
5、組織調查處理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依法查處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
6、選派執法人員參加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任務;
7、督促重大活動接待單位做好食品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8、做好食品安全監管物資、車輛、通訊等保障工作。
(三) 重大活動主辦單位職責
1、依照《食品安全法》履行責任和義務,確保重大活動期間食品安全和參與者身體健康。
2、向承擔餐飲服務單位和食品安全保障部門提供重大活動的背景資料並協助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3、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選擇符合衛生規範的餐飲服務提供者。
4、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做好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協助處理突發食品安全事故。
5、向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部門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和所需的經費保障。
( 四) 重大活動餐飲服務提供者職責
1、餐飲服務提供者承擔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
2、制定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執行《食品安全法》規定和食品安全標準、衛生操作規範。
3、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建立餐飲服務人員健康檔案,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後參加工作。
4、配合監督管理人員對主要餐飲食品實施48小時冷藏留樣工作。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擅自處理留樣食品。
5、落實和整改餐飲服務環節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確保餐飲服務各環節符合食品安全規定要求。
6、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用相關產品的採購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妥善保留採購票據等相關信息。
7、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突發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的調查處置工作。
五、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
(一)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方式
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分為全程監督和重點監督兩種方式。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據重大活動具體內容,確定實施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的方式。
(二)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內容
1、重大活動全程食品安全監督主要包括:
(1)審查食譜、食品採購、食品庫房、從業人員健康、加工環境、加工程式、冷菜製作、餐具清洗消毒、備餐與供餐時間、食品中心溫度、食品留樣、自帶食品和贊助食品等內容;
(2)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選派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執法人員(以下簡稱執法人員)進駐重大活動現場,對食品生產加工製作環節進行動態監督,填寫現場檢查筆錄和監督意見書;
(3)實施食品安全計畫監測和現場食品安全快速監測。
2、重大活動重點食品安全監督主要包括:
(1)審查食譜、食品採購、從業人員健康、冷菜製作、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等內容;
(2)根據重大活動規模、人數確定是否選派執法人員進駐重大活動現場;
(3)對食品生產加工製作重點環節進行動態監督,填寫現場檢查筆錄和監督意見書,必要時進行食品安全監測。
(三) 工作程式
1、接受任務
(1)登記備案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重大活動實行登記備案制度。重大活動主辦單位應於活動舉辦前一周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通報以下相關信息及資料(見附屬檔案一):
①重大活動名稱、舉辦時間、舉辦地點、參加人數;
②主辦單位名稱、聯繫人、通訊方式;
③接待單位名稱、數量、地址、聯繫人及通訊方式;
④參與活動人員駐地分布和餐飲情況;
⑤供餐單位、供餐形式、供餐地點及重要宴會、旅遊活動、重大活動期間指定或贊助食品等相關情況。
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根據重大活動舉辦單位或委託單位提供的信息、資料,確定對活動實施全程監督、重點監督或不予監督。
(2)制定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工作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並告知主辦單位予以確認。
根據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工作方案,召開專項會議,傳達部署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工作任務。必要時召開重大活動接待單位負責人會議,提出食品安全工作具體要求。
(3)食品藥品監督機構應做好人員、物質、車輛、後勤等食品安全監管準備工作,必要時對執法人員進行專項培訓。
①人員準備。選派具有以下資格的人員參加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a、經法律及業務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取得食品安全監管執法證件的人員;
b、具有高度的政治責任心和嚴謹的工作態度;
c、能夠承擔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快速監測及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等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d、遵守保密紀律,嚴守工作崗位。
②物質準備。根據重大活動任務分別配備監督設備、現場監測設備、現場辦公設備、通訊及交通設備,並做好突發事件所需的檢測、採樣、取證設備等準備工作。
③技術準備。包括各種執法文書、突發事件調查用表、採樣器具及工具書等。
2、重大活動前
(1)對接待單位進行食品安全評估
①重大活動接待單位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a、持有有效的餐飲服務許可證;
b、具備與重大活動供餐人數、規模相適應的接待服務能力;
c、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達到B級標準;
d、食品從業人員持有有效健康檢查證明,健康檔案記錄完備;
e、食品及原料供應渠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相關證件資料完備;
f、生活飲用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根據重大活動情況提出的其他條件。
②對接待單位食品安全評估的方式包括食品安全資料審查和現場食品安全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a、接待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管理人員、管理制度設立情況;
b、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布局設定、設備設施運行情況;
c、食品生產加工製作過程監督檢查情況;
d、直接入口食品及食品工具、用具、容器監測情況;
e、食品從業人員身體健康檢查證明及健康狀況;
f、接待單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問題及監督意見;
g、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根據重大活動情況規定的其他內容。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在評估工作結束後三日內撰寫《重大活動接待單位食品安全評估報告》(見附屬檔案三)並送交活動主辦單位、接待單位簽收。接待單位應依照監督意見內容進行整改,主辦單位應當督促檢查整改情況。對符合要求和經改進後達到要求的單位,同意其承擔接待任務;對不符合要求和不能排除食物中毒隱患以及不具備接待能力的單位,應建議主辦單位更換接待單位,同時依據《食品安全法》進行處理。
(2)實行食品安全責任告知制度
重大活動的主辦單位應當對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負責,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告知接待單位食品安全責任,並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見附屬檔案四),提出有關監督意見,告知在重大活動期間食品加工經營中必須遵守的法律、法規、行為規範、衛生要求和其他責任,主辦單位與接待單位應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做好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
3、重大活動期間
(1)重大活動期間食品安全監督工作由2名或2名以上執法人員對接待單位的食品加工烹調過程、二次供水等實行全程或重點監督。重大活動主辦單位應保障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所需的工作條件,提供相應的工作支持。
(2)執法人員應對重大活動期間供餐食譜(見附屬檔案五)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不得供應禁止生產經營和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對接待單位提供食譜以外的食品實行禁用,並及時向主辦單位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3)執法人員要運用危害分析關鍵控制點的原理,認真做好餐飲加工過程中關鍵控制環節和危險因素的監督監測,重點檢查整改意見的落實情況,增加現場檢查頻次,對採購的重點原料、食品和飲用水進行採樣檢測,及時發現加工製作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控制糾正措施。同時,應製作現場檢查筆錄和監督意見書等執法文書。對監督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向接待單位負責人及主辦單位反饋,主辦單位應督促接待單位立即改進。
(4)重大活動期間執法人員應對食品、調味品、飲用水等直接入口食品進行快速毒物監測。重點開展亞硝酸鹽、農藥殘留、毒鼠藥、有毒重金屬的定性監測。檢出可疑陽性樣品應立即封存暫停使用,並將可疑樣品送具有認證資質的實驗室進行定量檢測(見附屬檔案六)。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接待單位應停止使用:
①食譜審查認定可能引發食物中毒的食品;
②衛生檢驗可疑陽性的生活飲用水和食品;
③未能出示有效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直接入口食品;
④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
⑤外購散裝直接入口熟食製品;
⑥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為預防食物中毒而規定禁止食用的食品;
⑦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6)重大活動期間執法人員應及時了解參加重大活動人員的身體狀況,對疑似食物中毒等重大問題,應立即向主辦單位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人報告,並及時採取相應的調查及控制措施。
(7)執法人員應詳細記錄每日監督檢查情況及處理意見,並按規定要求上報。
4、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工作結束後一周內,食品化妝品監督所應做出書面總結,並將書面總結及各種工作方案、責任書、文書、匯報材料等資料匯總歸檔保管。
( 四) 應急處理
1、發生可疑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等突發事件時,重大活動接待單位應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重大活動主辦單位報告並採取以下相應措施:
(1)配合醫療衛生機構搶救治療病人;
(2)立即停止食品生產加工和供餐活動;
(3)保留造成或者可能導致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現場調查取證,如實提供食品留樣及相關證據和材料;
(5)依照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出的監督意見立即整改。
2、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可疑中毒或污染食物及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開展現場監督檢查和衛生學調查,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六、信息溝通
(一)重大活動期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活動主辦單位、活動接待單位應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溝通機制。
(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將重大活動期間的食品安全監管監測結果、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告知重大活動主辦單位,涉及保密內容的應遵守有關規定。
(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建立管轄區域內重大活動接待單位基礎信息資料庫,包括接待單位資質、條件設施、安全標準、操作規範、食品安全培訓等內容。
七、 重大活動的食品衛生要求
(一)食譜的食品安全審查
1、食品藥品監督員必須對食譜進行審查,食譜審查應遵守“三不用原則”:即未經過熱加工的冷盤不用、不能當餐加工當餐供應的食品不用、易污染的食品不用。每餐必須按已審查食譜進行覆核。
2、食譜的設計應根據任務要求、廚房設備、就餐人員情況、季節變化等進行科學設計,食譜中供應的菜餚品種、數量應與加工製作場所、加工條件相適應;不得供應違禁的動物、水產品及《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不得供應外供熟食,不宜供應色拉及含水分較高且易變質的食品。對以上食品,監督員有權責令停止供應使用。
(二)食品原材料採購衛生要求
1、要求接待單位必須對所有原料、成品、半成品逐一檢查“三證”(企業經營許可證、產品檢驗合格證或出廠檢驗合格證),畜禽、肉類索取獸醫部門的檢疫證明,做到貨證相符。
2、由原料到成品實行“三不制度”:採購人員不得採購腐敗變質、污穢不潔及商品標識不符合要求的原料;保管驗收員不收腐爛變質的原料;加工人員(廚師)不加工使用腐爛變質的原料。大會供應的鮮乳製品必須是近1-2天出廠,冷藏保鮮送達,同時廠方必須出具本批次的檢驗報告。
3、贊助食品應在大會召開三天前確定,活動主辦方要及時將贊助食品的樣品交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抽樣化驗審查,以保證贊助食品的安全性。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可對大會用的可疑或高危食品進行抽樣檢驗,有關部門應提供檢驗樣品,檢驗結果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不得供應大會使用。
5、禁止食用、使用各類水發食品(如百葉等)和生食各類海鮮食品、海藻類食品以及死蟹類和甲魚類食品。禁止食用各類含有天然毒素及限制加工條件的食物,如四季豆、黃花菜、發芽的馬鈴薯等。
6、蔬菜和水果必須經過農藥殘留檢測,檢測合格的蔬菜應放入浸洗池浸泡1小時以上方可進行烹製。要求各種水果做到現吃現切現制,不得預先切好後放冰櫃儲藏待用。
7、農業、質監、工商等有關職能部門在活動期間檢查發現有食品安全隱患,應及時向主辦方和現場食品藥品監督員通報。
(三)食品運輸過程衛生要求
1、食品運輸車輛應做到專用,運輸熟食品的車輛、容器用前應消毒;運輸生食品的車輛、容器用後應徹底洗刷乾淨。做到防蠅、防塵、防曬,易腐食品應冷藏運輸。
2、裝卸食品時不得直接落地,套用專用的盛器,各盛裝食品的容器應清潔衛生。運輸過程中不得踏坐在食品上,也不得用手拿取各種直接入口的食品。
(四)食品庫房衛生要求
1、食品庫房應專人管理,各種食品有進貨記錄。食品入庫前須進行驗收、登記、感官檢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入庫。
2、食品儲藏做到各類食品分庫存放,隔牆離地上架,易腐食品須冷藏。常溫庫要通風良好,保持乾燥。地面、貨架、容器保持清潔,庫內無鼠、無蠅、無有害昆蟲。避免陽光直射食品,容器須加蓋。
3、庫房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品質量,不得存放變質、有異味、污穢不潔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更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私人物品。
4、冷庫要保持無霜、無血水、無冰渣,冷藏庫溫度在0—5℃之間,冷凍庫溫度在一18℃以下。
5、所有上貨架的食品必須貼有標籤。清潔洗滌劑、消毒劑、殺蟲劑等物品不得與直接入口食品混放,應分類分開存放,不得交叉污染。
(五)粗加工衛生要求
1、加工前應檢查食品原料感官性狀,不得加工腐敗變質、污穢不潔、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
2、粗加工必須在專用房間進行,用具容器要專用。葷素食品加工應分間或分區域,洗滌池、刀、墩、板、容器必須分開專用。
3、加工數量應有計畫,做到當天進原料,當天加工,及時冷藏,當日用完。加工用的刀、墩、案、絞肉機、水池每次用後洗涮乾淨,做到物見本色、定位存放。
4、肉禽類及水產品要洗淨、掏淨、不帶毛、不帶血塊、不帶鱗,菜要摘洗乾淨,無雜物、無泥沙。加工後的半成品放在清潔容器內。廢棄物須放在密閉容器內,隨時清理,不積壓、不暴露、不外溢。
5、加工完畢,對地面、地溝進行徹底清洗,做到地面、地溝蓋無油垢,無積水,無異味。
(六)烹調間衛生要求
1、檢查用料是否新鮮,食品加工過程應做到生熟分開、菜餚燒熟煮透,食品中心溫度不低於70℃,防止外熟里生。食品用工具及容器要清洗乾淨。自助餐菜餚不得用生菜進行菜麵點綴和圍邊
2、廚房內冰櫃、冷庫儲存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必須分開,且有明顯標誌,定期除霜。食品應放入容器中,不得直接放入冰櫃。
3、各類調料容器要保持清潔衛生,調料內無異物,用後加蓋防塵。食物殘渣和垃圾存放在帶蓋的容器內,當餐清除,不得堆積存放到下班後一起清理,應做到不外溢、不滴漏。
4、烹調後的食品要保潔存放,儘快食用。食品加工用具必須生熟分開,用後清洗消毒,定位保存。非烹調間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烹調間。品嘗食品設專用工具,不用炒菜勺嘗味。
5、廚房內不存放個人物品、雜物,衛生工具定位存放。未經粗加工的食品不得進入廚房烹調間內。檢查所用的食品用工具及容器的消毒情況,消毒後的餐飲具應存放在專用的保潔櫃內,未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放在保潔櫃內。
6、牆壁、天花板做到無脫落、無霉斑、無油垢。排煙罩不滿油、無油跡。操作台、水池、地面水溝做到每餐後清洗一次,做到無蟑螂等有害昆蟲。
(七)涼拌、冷葷間衛生要求(包括沙拉間,見附屬檔案七)
1、冷葷間冷盤配製必須做到專人、專室、專工具、專消毒、專冷藏。冷葷間必須設有二次更衣室,並設定專用洗手消毒設施,冷葷間內溫度不高於25℃。工作前使用紫外線燈進行空氣、台面消毒30分鐘,地面、水池、操作台每天工作完畢進行清理,做到無有害昆蟲。
2、冷葷食品加熱要徹底,並涼透後放入冰櫃保存、8小時內用完。外購熟肉製品僅限於定型包裝類,禁止使用散裝熟肉製品。
3、冷葷、冷盤要現做現食,超過4小時的禁止食用。食品托盤不得重疊擺放。
4、蔬菜水果洗淨後再進入冷葷間消毒,使用含氯消毒劑配製濃度應達到100mg/L,浸泡時間不得少於5分鐘。
5、冰櫃應每周清洗一次,把手使用濕消毒巾消毒,未清洗消毒的水果蔬菜不得放入冰櫃內。食品工作用具、容器使用前後清洗消毒,葷素冷盤刀、案必須分開,並有明顯標誌。冷葷冷盤切配操作時,工作人員要洗淨消毒雙手,並戴一次性手套和口罩。
(八)主食、麵點衛生要求
1、原料要無蟲、無異物、無霉變、無酸敗。肉餡須隨用隨做,不得使用有酸味的豆沙餡。剩飯菜不得再次食用。麵包、糕點應冷藏保存不超過三天,裱花奶油糕點不超過一天。
2、各種早餐的油炸食品、蛋糕、麵包等必須是接待單位現制,不得外賣供應。豆漿必須煮熟後方可食用。使用添加劑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餡類、油炸食品要徹底加熱。
3、糕點裱花做到專室、專人、專用工具、專用冷藏櫃。合面機、發麵缸、麵杖、刀具、模具用後洗淨消毒,定位存放。食品容器工具用前應清洗消毒,襯布、蓋布要有正反面標誌。
4、製作間牆壁、天花板做到無脫落、無霉斑、無滴水,台面、地面每天打掃乾淨做到無有害昆蟲。
(九)餐廳衛生要求
1、餐廳服務員發現食品有異味、混有異物,不得上餐檯。各類調料無異物、無霉變,一天一換,容器應每天清洗。
2、不準過早擺台,應在開餐前1小時內擺放餐具,擺台後不得打掃地面衛生。餐廳地面、牆壁、門窗、桌椅、清潔整齊,無有害昆蟲。
3、餐檯酒水飲料應在開餐時開啟飲用,不得提前開啟盛在容器中存放,餐具、食品在開餐前不得暴露,應有必要的防蠅防塵措施
4、自助餐食用的奶油裱花糕點、鮮榨果汁、冷食應冷藏保存。疊口布、口紙應在專台操作,工作人員操作前應洗淨雙手。
(十)餐具清洗消毒衛生要求
1、洗刷餐具應設專間與廚房分開。洗刷消毒設備齊全、工序合理,先去除殘渣、油垢,然後洗滌,最後進行熱力或藥物消毒,提倡雙消毒方法。
2、保持洗碗間的環境整潔衛生。所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是經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使用的。洗碗間廢棄污物須存放於密閉加蓋容器內,及時清理,不得暴露、外溢。
3、熱力消毒須達到規定的溫度和時間(80℃,2分鐘以上),洗碗機溫度應達到85℃,60秒以上。感官檢查達到光、潔、澀、乾。熱力消毒、藥物消毒後,餐具細菌檢驗合格率達到100%
4、不宜熱力消毒的物品用化學藥物消毒,消毒前應洗刷乾淨。有效氯配製濃度不低於250mg/L,浸泡5分鐘以上,用清水沖洗後用消毒毛巾擦拭。
5、洗刷消毒後的餐具應存放在密閉固定的貯存櫃中,櫃內保持清潔衛生,不得盛放其它物品。檢查所用的食品用工具及容器的消毒情況,消毒後的餐飲具應存放在專用的保潔櫃內,未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放在保潔櫃內。
(十一)個人衛生要求
1、食品從業人員須持有效健康證、培訓證上崗工作。食品從業人員在工作期間患有法定五種傳染病等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時應調離工作崗位。食品從業人員不得留披肩發、留指甲、戴戒指、塗指甲油,不得在加工場所吸菸。
2、工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並保持清潔。冷葷、冷食、奶油裱花間工作人員工作前應再次更衣、戴口罩操作,洗淨消毒雙手。嚴禁穿戴工作服、帽進廁所及與生產無關的場所,便後應洗淨雙手。
(十二)自助餐供應衛生要求
1、自助餐食品擺台不得超過1.5小時,菜餚製作完成至食用時間不超過3小時,上菜供應時間不得超過1.5小時,已製作好的菜餚應保溫供應。
2、不得供應生食水產品,冷盤在專間內加工切配,並應現用現配。
(十三)現制飲料的衛生要求
1、不得在大會集體供應現制飲料,現制飲料只能經大會有關領導同意供應小範圍的特定就餐人員。加工用原料、用水應符合衛生標準,原料新鮮,索證齊全。
2、現制飲料製作應有環境整潔的專區,現制飲料機的管道與榨汁機等工具每餐使用之前及用完之後必須清洗消毒。
八、經費保障
重大活動主辦單位應提供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監測所需的工作條件、監督監測經費及重大活動期間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經費。以確保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順利進行。
九、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