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計畫單列市團委、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春運從1月16日至2月24日結束,總計40天。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認真做好2014年春運工作的意見》(發改運行[2013]2632號)要求,為進一步提高春運服務能力和水平,共青團中央、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動員組織廣大青年志願者積極服務春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志願者組織工作
青年志願者有理想、有奉獻精神,是一支重要的力量。各地春運辦要把春運志願服務工作納入春運工作的總體安排,加強工作協調,組織更多的志願者參加春運。各級團組織、青年志願者組織要主動與當地春運辦、運輸、公安等部門和單位加強溝通聯繫,掌握對春運青年志願者的需求,制定和完善專門的春運青年志願服務工作方案,合理配備志願者力量,確保志願者紮實有效開展各項志願服務。
二、大力開展志願者動員和招募
各級團組織要積極整合各類志願者組織的力量,充分運用現有的志願者服務站、服務基地等服務陣地開展春運志願者動員和招募工作,廣泛組織青年志願者參加春運服務。春運志願服務主要是在車站、機場、碼頭、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場所,為旅客提供乘車引導、問詢答疑、秩序維護、老弱病殘旅客幫扶等服務,嚴禁安排青年志願者從事高危性志願服務。
三、做好志願者培訓和管理
各級團組織要加大志願者的培訓力度,落實志願者崗前培訓、崗位培訓、專業培訓和安全培訓。要會同有關部門,緊密圍繞春運志願服務內容,做好志願者服務禮儀、服務技巧、安全知識、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流程等方面的培訓,切實提高志願服務水平。要進一步強化志願者的日常管理,規範使用青年志願者統一標識,嚴格落實志願者註冊管理制度,做好志願者服務時間認定、激勵表彰等工作。
四、做好志願者保障工作
各級團組織、青年志願者組織要積極與相關部門做好溝通,落實春運志願者裝備、餐飲、交通、工作經費等各項保障,科學安排志願者服務內容和工作強度,保證人員批次遞補,確保志願者服務期間的人身安全。所服務場所的管理部門要支持做好各項保障工作,當地春運辦要給予必要的協調和配合。
五、加強春運志願服務宣傳
各地春運辦要將志願者服務宣傳作為春運宣傳的重要組成部分,聯合當地共青團組織,利用新聞媒體和網站等媒介,大力宣傳春運志願服務工作中的優秀志願者和感人事跡,積極營造志願服務春運的良好社會氛圍,擴大春運志願服務的社會影響,組織和感召更多的青年志願者加入到志願服務春運的行列中來,為和諧春運貢獻力量。
各地春運工作總結中要包含志願者服務的內容。各地團組織要做好春運青年志願服務數據統計和工作總結工作,並請於3月6日前將工作總結及活動中湧現的優秀志願者典型(個人和集體)上報至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工作部。
共青團中央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