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滿洲

清代八旗的三個主要組成部分之一,俗稱“滿洲八旗”。所屬除滿洲成員外,滿洲佐領下亦有少量蒙古、漢人,並單獨編有蒙古佐領三十五個、半分佐領二個,朝鮮佐領六個,俄羅斯佐領、番子佐領各一個。八旗滿洲的地位優於八旗蒙古和八旗漢軍,是八旗組織的主體。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初置四旗,每旗下以三百人為一牛錄,設額真一領之。萬曆四十三年(1615)正式建立八旗,以初設之四旗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增設之四旗為鑲黃、鑲白、鑲紅、鑲藍,每旗設固山額真(漢名都統)一,梅勒額真(漢名副都統)二,下轄甲喇(漢名參領)五,每甲喇轄牛錄(漢名佐領)五。以後隨著人丁繁衍,所屬佐領時有增設,崇德末年共有佐領三百零九個、半分佐領五個,到乾隆後期增至佐領六百七十個、半分佐領五個,遂為定製,直至清末未變。

為八旗三個主要組成部分之一,誤稱“滿洲八旗”。是八旗的核心部分,清代的“滿洲”也包括索倫、錫伯等族(今鄂溫克、鄂倫春、錫伯族)[1]。1601年(明朝萬曆二十九年),建州女真努爾哈赤將女真族內原來牛錄這一臨時性的生產和軍事組織,根據戰爭的需要,改編成長期的正式組織。規定每三百人設一牛錄額真(亦稱“佐領”),每五牛錄設一甲喇額真(亦稱“參領”),每五甲喇設一固山(gusa,即旗)額真,每固山額真左右設兩梅勒額真。設有四旗,各旗以純色作區分,分別是:黃、紅、藍、白。故稱為“正黃旗”等。十四年後又增設四旗,並在原純色周圍嵌上其它顏色,稱為鑲黃、鑲紅、鑲藍、鑲白。故合稱八旗滿洲。正白(在順治年間,正白旗本來隸屬於下五旗,之後多爾袞將自己所統領的正白旗升格為上三旗之一,而在順治年間本來隸屬於上三旗的正藍旗就隨著正白旗的升格而降格為下五旗之一)、正黃、鑲黃為上三旗(亦稱內府三旗),隸屬親軍,其餘五旗為下五旗。日本學者中山八郎認為,“八旗成立當時是五六萬乃至十萬內外;入關前後的兵力為二十五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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