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綜”的開發目標
1960年前後,日本經濟的高速增長進入新的階段。重化學工業的急劇發展,加速了沿海工業地帶的形成。“國民收入倍增計畫”又提出所謂“太平洋工業地帶構想”。這一構想引起太平洋沿岸以外地區的不滿、不平和強烈反對。如此背景下,“一全綜”的目標定位於縮小收入差別、地區差別和國土的均衡發展。
“一全綜”國土開發的最大目標是“縮小區域間差距”,表明日本國土開發從資源開發、產業基礎開發為主要內容的“經濟開發”轉向以縮小區域差距為主要內容的“社會開發”
“一全綜”的開發方式
“一全綜”的開發方式是“據點開發方式”。鑒於當時日本經濟過分偏重於東京、大阪、名古屋和北九州四大工業基地,政府決定使工業向地方擴散。考慮到財力、物力的制約,不可能全面鋪開,遍地開花。從經濟效益出發,只能按工業開發適應性的大小順序,採取“據點開發方式”。
具體措施就是實施“新產業城市建設構想”,其目的是試圖通過據點城市吸引重化學工業企業,進而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增加居民的收入,以此提高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和居民的社會福利水平,振興區域經濟。避免人口向大城市的過度集中,培養區域核心據點,使國土均衡發展。
開發程式和步驟:
· 集中公共投資,用於產業基礎設施建設;
· 引進原材料,重點發展重化學工業;
· 發展相關產業;
· 實現地區城市化及生活方式的變化;
· 周圍鄉村的農業、漁業實現現代化;
· 增加地方財政收入;
· 完善生活基礎設施,提高居民的福利;
· 使企業和人口得到疏散;
· 解決“過密”、“過疏”問題;
· 實現地區間平衡發展的目標。
“一全綜”的實施結果
進一步削弱了區域經濟的內在發展動力,強化了向心型區域經濟結構,使“過密”、“過疏”問題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