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文化發展研究院

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以“產業經濟調研”為旗幟,以促進“文化產業化運作的有效實施”為已任,通過多種方式卓有成效地實踐探索“文化經濟產業化體系”的建設。
二.倡導跨行業、跨領域、跨地域的文化經濟協作,衝破行業壁壘、領域阻隔和權力阻滯,實現經濟產業化的優勢互補與資源共享,幫助高科技企業與科研機構實現跨越式發展與產業化升級。
三.積極探索建立“全國文化產業委員會經濟調查課題組”。在各產業領域組建成立相關“文化產業經濟調研基地”、“中心”、
“研究院”,為企業家、科學家搭建合作的平台,引導促進傳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創新與發展,使各行業領域工作程式化、系統化、制度化,並具有與時俱進的時效性。
四、.積極開展文化產業經濟調查研究,廣泛發掘、嚴格篩選現有高科技成果並可產業化的優質項目,協調組織資金、人才,創建執行機構,培植高科技產業群,同時大力推動產業化示範企業、示範基地建設,科學規避投資風險,有效提高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成功率。
五.組織有關領域的資深院士和權威專家,為高科技成果產業化提供調研、諮詢、中試、配套,評審、論證等服務,協助爭取國家產業政策的支持和國際資本的參與。
六.大力推動跨行業服務體系的建立,聯合文話、檢驗、檢疫、檢測、認證、監督、評審、管理等部門為文化經濟產業化提供主動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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