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河北省地方國家氣象系統機構改革方案》的有關規定,大城縣氣象局主要職責是: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
2、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監測、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做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4、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雷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5、負責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象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6、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7、承擔廊坊市氣象局和大城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下設6個股(室):觀測股、預報服務股、農氣股、防雷中心、辦公室、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
單位領導
邱詩平 局長黃文謙 副局長謝瓊 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