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嬰兒通常在生後至2周時開始接受常規免疫,開始是B肝疫苗,6~8周時,接種下一種疫苗,通常包括白喉,破傷風類毒素和全細胞結合百日咳疫苗(DTwP)或無細胞百日咳疫苗(DTaP),去活的脊髓灰質炎疫苗(IPV),三聯口服脊髓灰質炎疫苗(OPV),以及B型流感嗜血桿菌的聯合疫苗。
庫存的疫苗應該深部肌內注射,最好注射在大腿的中外側(嬰兒或初學走路的孩子)三角肌(學齡兒童或成人)。包裝說明應註明推薦的劑量。不管時間間隔多久,各次接種之間時間的延遲不影響最後的免疫完成,也不需要重新開始.急性發熱性疾病(體溫>39℃)應推遲免疫接種,直到下一次隨訪或感染控制以後.輕症感染如感冒(即使有低熱)不是免疫接種的禁忌證.某些疫苗是由細胞培養系統生產的,可能含有微量的細胞或用於細胞培養的營養物,例如蛋白相關抗體.然而在能吃含有外來抗原食物的接種者,套用這些疫苗還沒有明顯的副反應的報告(例如,對雞蛋過敏的人能吃麵包和餅乾提示也能安全地接受疫苗)。
同時接種亞單位或去活的疫苗抗原和活的病毒疫苗有明顯的優點,特別是對那些無法接受進一步免疫的兒童。已批准的聯合疫苗包括DTwP,DTaP,DTwP-Hib聯合疫苗,DTaP-Hib聯合疫苗,B肝病毒-Hib聯合疫苗,三聯IPV,三聯OPV,和麻疹-腮腺炎-風疹疫苗.聯合疫苗可同時接種,如DTwP-Hib聯合疫苗或DTaP-Hib聯合疫苗與IPV或OPV,以及B肝疫苗,可以在不同的部位,用各自的注射器接種不同的疫苗。
雖然由不同製造商生產的疫苗成分和配方不同,可能產生不同的副作用和免疫反應,但如果按照其許可證說明使用的話,一般效果相同.DTwP和DTaP疫苗,不同的Hib聯合疫苗,不同的B肝疫苗的相互替代已得到有限的研究.然而,在完成一個完整的免疫程式後,來源於不同製造商的系列劑量的疫苗可產生保護性的抗體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