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三)負責旅遊資源的普查、開發和保護工作;制定全市旅遊業中長期發展和年度工作計畫;指導旅遊產品和重點項目建設;組織引導全市旅遊業招商融資;負責景區(點)質量等級評定和規範;負責旅遊商品的開發。
(四)負責全市國內旅行社經營資格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國際旅行社初審;負責旅遊涉外飯店三星級(含三星級)以下的評定和四、五星級飯店的推薦工作;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依法進行執法監督;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旅遊行業標準,制定全市旅遊行業標準,指導旅遊企業提高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單位合法權益;負責導遊人員資格審查、年審和管理;指導旅遊安全、保險工作及旅遊定點核定工作;協助重大旅遊安全事故救援和處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旅遊交通運輸。
(五)管理和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監督和指導旅遊行業協會工作。
(六)負責旅遊信息統計和抽樣調查工作,定期公布旅遊市場信息,負責旅遊接待和外匯及旅遊收入匯總上報工作;負責全市假日旅遊(旅遊黃金周)管理和國內旅遊工作;承辦市假日旅遊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職責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局內外聯絡、科室工作的綜合協調、檔案起擬、文電處理、行政後勤、考勤登記、組織接待、保密工作;負責審核各科室檔案;負責人事管理、檔案管理、財務管理和質量保證金管理;負責旅遊信息統計和抽樣調查工作,定期公布旅遊市場信息,負責旅遊接待和外匯及旅遊收入匯總上報工作;負責全市假日旅遊(旅遊黃金周)管理和國內旅遊工作;承辦市假日旅遊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黨務工作以及機關工會、計畫生育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質量管理與政策法規科職責
負責全市國內旅行社經營資格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國際旅行社初審;負責旅遊涉外飯店三星級(含三星級)以下的評定和四、五星級飯店的推薦工作;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依法進行執法監督;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旅遊行業標準,制定全市旅遊行業標準,指導旅遊企業提高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單位合法權益;負責導遊人員資格審查、年審和管理;指導旅遊安全、保險工作及旅遊定點核定工作;協助重大旅遊安全事故救援和處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旅遊交通運輸;管理和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監督和指導旅遊行業協會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發展規劃與市場開發科職責
研究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培育完善和開發旅遊市場;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境內外重大促銷活動;負責旅遊資源的調查開發和保護工作;制定全市旅遊業中長期發展和年度工作計畫;指導旅遊產品和重點項目建設;組織引導全市旅遊業招商融資;負責景區(點)質量等級評定和規範;負責旅遊商品的開發;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儋州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職責
宣傳國家有關旅遊質量技術監督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提高全社會質量技術監督的法制意識;依法對儋州市行政區域內生產和流通領域的旅遊產(商)品的質量、計量、標準化、生產許可證和質量認證等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依法對儋州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旅遊質量技術監督案件進行查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涉及旅遊質量技術監督方面的投訴、舉報,調解糾紛;承辦政府部門和有關方面交辦、移送的旅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案件;監督全市旅遊市場,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五)儋州市旅遊諮詢信息中心職責
為旅遊者免費提供有關我市旅遊資源、景區、旅遊產品、交通線路信息、旅遊飯店及餐飲場所的介紹、旅遊行業政策法規查詢等;代理旅遊飯店、代理旅行社部分相關業務、代理飛機、火車、旅遊專線車票務、代售景點門票、旅遊紀念品代銷等;接待旅遊者對本市各類旅遊及相關機構或事件的投訴。
三、機構及主要成員
局 長:李洪濤
副局長:金艷萍
副局長:陳慧敏
下設機構
局辦公室
發展規劃與市場開發科
質量管理與政策法規科
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
旅遊諮詢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