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名稱:
傷情判斷與入院處理
方法及內容
(一)燒傷面積估計
1.中國九分法 計算法為:成人頭面頸部面積為9%,雙上肢為18%,軀幹為27%,雙下肢為46%,其與國外常用的Wallace九分法略有不同。
2.手掌法 患者五指併攏,單手的掌面面積為1%,以上兩法可結合使用。
3.兒童體表面積估計 頭頸=9+(12-年齡(歲)),雙下肢、臀=46-(12-年齡(歲)),軀幹與下肢同成人。
(二)燒傷深度判斷法
目前常用:三度四分法,分為I度、淺Ⅱ度、深Ⅱ度和Ⅲ度。
一般把I度和淺Ⅱ度燒傷稱為淺度燒傷,而深Ⅱ度和Ⅲ度稱為深度燒傷。
在判斷燒傷深度時,應注意身體各部位皮膚厚度不一、年齡、性別和職業的不同以及致傷原因不同,同樣熱力致傷程度可各異。
記錄燒傷面積、深度和部位,要求床旁觀測、繪圖說明。Ⅲ°燒傷面積,應在傷後1周左右,重新核實繪圖。
(三)燒傷嚴重程度分類
中國分類法,系1970年上海全國燒傷會議制訂:
1.輕度 總面積10%以下的Ⅱ度燒傷。
2.中度 總面積11%-30%之間或Ⅲ度燒傷面積在10%以下。
3.重度 總面積31%-50%之間或Ⅲ度面積在11%-20%之間,或燒傷面積不足31%;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也屬於重度:①全身情況嚴重或有休克;②複合傷(嚴重創傷、衝擊傷、放射傷、化學中毒等);③中、重度吸入性損傷(波及喉以下者)。
4.特重燒傷 總面積50%以上或Ⅲ度燒傷面積達20%以上者。
(四)入院處理
1.輕傷員 指輕度燒傷或無休克的中度燒傷傷員。
(1)判斷傷情,了解病史:入院後初步估計燒傷面積和深度,查有無複合傷或中毒及其嚴重程度,了解受傷史及傷後處理,既往史及藥物過敏吏等,並稱體重。
(2)鎮靜鎮痛:對疼痛明顯者,酌情套用鎮痛鎮靜劑。
(3)視病情予靜脈補液,或口服燒傷飲料或含鹽飲料。若無禁忌,可進食(流食、半流食、普食)。
(4)套用抗生素和破傷風抗毒素:早期可選擇青黴素類抗生素,行破傷風抗毒素預防注射(過敏試驗陰性後)。
(5)進行創面處理:主要進行簡單清創,並決定進一步治療方法。
(6)記錄出入量:填寫燒傷記錄單。
2.重傷員 指重度或特重燒傷或已有休克徵象的中度燒傷。
(1)先行簡單衛生整頓:去除髒衣物及污穢敷料,躺在消毒單上,身體用消毒單覆蓋,防止繼續污染;判斷傷情,初步估計面積與深度。重點查體,測量生命體徵,注意有無複合傷、中毒或吸入傷,判斷受傷嚴重程度;決定是否需要緊急處理,如氣管切開和止血等。
(2)簡單了解受傷史及傷後處理經過:如傷後運送工具與途中處理等,了解既往史,詢問傷前體重。
(3)鎮靜、鎮痛:如哌替啶50mg,異丙嗪25mg肌內注射。
(4)建立靜脈通道:同時抽血進行配血型、查腎功、作血常規,有條件者可行血氣分析、血粘度、血晶體及膠體滲透壓、肝功能以及指定的特殊檢查。根據Ⅱ、Ⅲ度燒傷面積初步計畫輸液量、性質及速度,保證通暢的靜脈通道。
(5)導尿並留置導尿管:注意尿的性質和量;有無血紅蛋白尿或血尿,查尿常規、滲透壓、比重,並留24h尿查尿電解質、肌酐、尿素氮含量等。
(6)氣管插管或切開:對有呼吸困難者予氣管插管或切開,並吸氧或使用呼吸機輔助呼吸。
(7)注射破傷風抗毒素(皮試陰性後):並使用廣譜有效抗生素。
(8)創面處理:一般在休克被控制、病情相對平穩時,行簡單清創,清創時重新核對燒傷面積和深度,清創後酌情對創面行包紮或暴露、半暴露療法。
(9)切開減壓:環形、縮窄性焦痂、痂下張力較大時,應儘早切開減張,以解除壓迫、防止遠端指,趾或深部組織缺血壞死。
作好記錄,填寫燒傷記錄單,戰時填寫傷票。包括出入量、治療措施、病情發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