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國良[原湖南省體育局局長、黨組書記]

傅國良,1946年生,今漣源市橋頭河鎮中鋪街人。1965年7月畢業於漣源四中,考入湖南師範學院體育系。1970年7月分配至湘鄉縣城關鎮步東學校任教。1971年4月調湘潭地區體委工作,1979年任湘潭地區體委辦公室副主任。1981年任湘潭地區體校校長。

基本經歷

傅國良,1946年生,今漣源市橋頭河鎮中鋪街人。1965年7月畢業於漣源四中,考入湖南師範學院體育系 。

任職

1970年7月分配至湘鄉縣城關鎮步東學校任教。1971年4月調湘潭地區體委工作,1979年任湘潭地區體委辦公室副主任。1981年任湘潭地區體校校長。1983年任湘潭市體委主任。1984年12月調長沙,任湖南職工體育運動技術學院副院長(副廳級),1992年任院長。1993年任湖南省體育運動委員會任副主任,1996年任黨組副書記,1998年任主任兼黨組書記。2000年機構改革,任湖南省體育局局長、黨組書記。

取得榮譽

作為中國體育代表團副秘書長帶領湘籍8名優秀運動員熊倪、李小鵬、劉璇、龔智超、楊霞、凌潔、楊雲、樂茂盛參加第二十七屆悉尼奧運會,奪得7枚金牌、1枚銀牌、5枚銅牌。

落馬經過

2009年9月21日,湖南省益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傅擔任省體育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採取給下屬打招呼、簽字批示等方式,在工程承建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兒子傅業、妻子熊蔚瓊和下屬周某共同收受羅某、張某等人所送財物1095萬元,其中傅單獨收受98萬元。傅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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