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目標
通過本專業的學習,應掌握以下幾方面的能力:1.掌握管理學、經濟學、管理科學技術的基本原理和現代信用管理的基本理論、基本方法;
2.熟悉我國經濟與管理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國際信用管理慣例及相關的 法律、規則;
3.系統掌握信用管理的理論知識和分析方法,具有風險管理,資信調查、信用評級、公司信用管理、 消費者信用管理、國際業務信用管理、 基金管理、投資組合設計與管理等 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解決信用管理實際問題的基本 能力;
4.具有較強的語言與文字表達能力和人際溝通能力;
5.具有收集信息並進行分析研究、開發利用的基本能力;
6.掌握文獻查詢的基本方法,了解信用管理學科發展動態,具有從事信用 風險管理研究的初步能力;
7.具有較強創新能力,熟練掌握一門以上外語的能力。
培養要求
學生應熟悉信用管理國際慣例及相關的法律、規則;具備信用管理專業知識。具有 風險管理,資信調查、信用評級、公司信用管理、消費者信用管理、國際業務信用管理、基金管理、投資組合設計與管理等專業知識;並且了解本專業的發展動態,具有較強創新 能力,熟練掌握一門以上外語的能力。主幹課程
信用管理學、管理信息系統、經濟法、市場調查與分析、 會計學、財務管理、國家信用管理體系、信用和市場風險管理、 企業和個人信用管理、徵信資料庫套用開發、資信評估、客戶關係管理等。就業前景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明確到2020年,基本建立社會信用基礎性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基本建成以信用信息資源共享為基礎的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據國家商務部統計,在今後5年內,我國將至少需要50萬名信用管理經理,200萬名信用管理人員,特別是國家勞動部最近公布了信用管理師這一新的職業類別,幾乎所有企業都將建立起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管理部門,因此,該專業的人才需求和供給缺口極大。
培養信用人才是建立信用體系相配套的必要措施,其中首先受益的就是從事信用評估和調查的徵信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目前,從事高級財務評估的會計師事務所,就急需具備信用管理知識的人才來完成評估業務。全國已有兩萬多家企業開始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或培訓相關人員,從事信用管理產品和服務的專業機構大約有5000多家。另外,像銀行風險管理、政府的中間服務機構也需要大批的信用專職人員。
而同樣,因為要深入到更加基層的環節,政府的中間服務機構需要培養大量的專職信用人員。比如,各級工商局都需要有信用管理人員負責企業經營資格、資質的認證和評估工作,各類行業協會、商會也需要信用管理人員核定相關的 職業標準,加強對該領域的規範管理。隨著信用體系的建立,這些機構都會成為將來信用人才的“消費群”,也是該專業畢業學子的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