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費計算

保險費計算

保險費的計算方式有三種:觀察法,分類法,增減法保險費。通常包括兩部分:純保險費和附加保險費。附加保險費指各種業務費用、傭 金支出、預計利潤,以及安全費。在純保險費中加入附加保險費,而由保險加入者繳付,稱為總保險費。

基本簡介

保險費通常包括兩部分:純保險費和附加保險費。 附加保險費指各種業務費用、佣金支出、預計利潤,以及安全費。 在純保險費中加入附加保險費,而由保險加入者繳付,稱為總保險費。

保險費與保險費率:

前者為某一保險單所應繳的總費,後者為某一危險單位的費用。

計算保險費須以保險費率為標準。

二者的關係:保險費率×保險金額=保險費

主要種類

1,觀察法,即由計費人員憑其有關過去經驗以及現在及將來發展趨勢的知識,就個別危險,估計其最 大損失的可能性,以及部分損失或全部損失的或然性,直覺判斷而決定的費率。

特點是靈活,最能表示個別危險的特性

僅為海上保險及大部分內陸運輸保險業務。某些缺乏充分統計資料的新業務也採用。

2,分類法

即將相同性質的危險分別歸類,而對同一分類的各危險單位徵收相同的保險費率。

採用廣泛

特點,在分類時,應注意每類中所有各單位的危險的性質是否相同;以及在適當長的時期中,其損失經驗是否一致。

3,增減法

即就同一分類中,對被保險人課以變動的費率。其變動或基於在保險期間危險的實際損失經驗,或基於其預想的損失經驗,或同時以兩者為基礎。

增減法就分類法所定的費率可能有所增加,但也可能有所減低,主要在調整個別費率。

計算基礎

根據過去資料,由統計獲得某種危險所導致的損失機率,是保險費率計算的基礎。

1,危險測定

所謂危險大小,即在一定時間單位內,某種損失發生及其結果可能性的機率。對此種機率的估量,即為 危險測定。

危險測定,通常是將各個保險標的編入同樣的危險集團,再由集團的損失機率適用於個別場合。

2,危險分類

計算保險費率前,必須將危險分類,再基於各分類的實際經驗資料進行統計。

3,保險費率的結構

1)純保險費率的結構

對於純保險費率的結構,人壽保險(定額保險)與財產保險(不定額保險)不一致。人壽保險保險費率 的損失機率,僅指損失頻率;而財產保險的損失機率,除損失頻率外,還與損失額度有關。

損失頻率=理賠次數/保險單位數

損失額度=損失總額/理賠次數

故此:人壽保險的純保險費率=損失頻率=理賠次數/保險單位數

財產保險的純保險費率=損失頻率×損失額度=損失總額/保險單位數

損失總額,包括補償金額和理賠費用。

2)附加保險費率的結構

主要包括佣金、業務費用、安全費、利潤及準備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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