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後漢書·輿服志》有:“古者君臣佩玉,尊卑有度;上有韍,貴賤有殊。佩,所以章德,服之衷也。韍[fú],所以執事,禮之共也……韍佩既廢,秦乃以采組連結於璲[suì],光明章表,轉相結受,故謂之綬。”商周綬帶的前面掛下廣二尺、上廣一尺、長三尺,其頸五寸的韍(蔽膝),春秋戰國時廢去韍佩,改為系縌[nì],以方便行動。佩縌就是結綬於縌,意即在佩玉的帶紐上結彩組,與綬相連。“綬”是用彩絲織成的長條形飾物,組是官印上的絛帶。平時官員在袍服外要佩掛組綬,並隨身攜帶官印。在漢代時期,綬的繫結方式通常是打成一個大迴環,然後下面系印章。印裝於腰間的[pán]鞶囊中,繫於綬的一端,垂於外邊,綬的另一端垂於身後。故稱印綬。
發展變化
漢初情況
漢初沿用了這種制度,並加以雙印佩刀之飾。《輿服志》記:“佩雙印,長寸二分,方六分。乘輿、諸侯王、公、列侯以白玉,中二千石以下至四百石皆以黑犀,二百石以至私學弟子皆以象牙。”綬的織紋、色彩及寬窄長短都跟官階相對應。(漢合秦制,1尺=23.1cm;十進制。)《後漢書輿服志》載:
“乘輿(君王)黃赤綬,四采,黃赤縹[piǎo]紺[gàn],淳黃圭,長二丈九尺九寸,五百首。
諸侯王赤綬,四采,赤黃縹紺,淳赤圭,長二丈一尺,三百首。
太皇太后、皇太后,其綬皆與乘輿同,皇后亦如之。
長公主、天子貴人與諸侯王同綬者,加特也。
諸國貴人、相國皆綠綬,三采,綠紫紺,淳綠圭,長二丈一尺,二百四十首。
公、侯、將軍紫綬,二采,紫白、淳紫圭,長丈七尺,百八十首。公主封君服紫綬。
九卿、中二千石、二千石青綬,三采,青白紅,淳青圭,長丈七尺,百二十首。自青綬以上,縌皆長三尺二寸,與綬同采而首半之。縌者,古佩璲也。佩綬相迎受,故曰縌。紫綬以上,縌綬之間得施玉環鐍雲。
千石、六百石黑綬,三采,青赤紺,淳青圭,長丈六尺,八十首。四百石、三百石長同。
四百石、三百石、二百石黃綬,一采,淳黃圭,長丈五尺,六十首。自黑綬以下,縌綬皆長三尺,與綬同采而首半之。”
自青綬以上有三尺二寸長的縌與綬同彩,而首半之,用以佩縌。紫綬以上可加玉環和鐍[jué](鐍是有舌的固定帶子用的環狀物)。這裡的首是經絲密度的單位,單根絲為一系,四係為一扶,五扶為一首,綬廣六寸,首多者絲細密,首少者粗。
孝明皇帝時的發展
至孝明皇帝時,除了佩綬制度外,還增加了大佩制度.所謂大佩,就是用各種玉制配件組成的成串飾物。這時玉飾在各地都屢有出土,它們的組合方法略有不同,一般上部為彎型的曲璜,以聯繫小璧,中有方形、上刻齒道的琚[jū]瑀[yǔ],旁有龍形的沖牙,並用五彩絲繩貫串,璸珠點綴其間,下施彩。這種大佩多為祭祀、朝會等重要場合使用,日常家居則不能佩帶。《後漢書·輿服志》:“至孝明皇帝,乃為大佩雙玉璜,皆為白玉。”《玉藻》云:“天子佩白玉,諸侯佩山玄玉,大夫佩水蒼玉,士佩瓀[ruǎn]玖玉”
後世演變
綬發展到後來,同原貌已有了距離,演變成為懸掛在身後的矩形織物,此綬最早的形象,如唐壁畫《禮賓圖》可清晰見到。《大明會典》記載明朝的綬,著冕服、文武官著朝、祭服時,懸掛於革帶之後,明定陵有實物出土。
不論綬的外型、佩帶方式有何重大變化,但其作為禮服之明尊卑作用一直保留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