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論

西文從文藝評論移植過來的一種電影批評理論。根據這一理論,一個導演如果說在其一系列作品中表現出題材和風格上的某種一貫的特徵,就可算其為自己作品的作者。

作者論

作者論(法文:politique des auteurs),20世紀50年代,法國《電影手冊》提倡的電影導演在影片藝術性上起決定作用的理論觀念。同時引發的電影評論理論運動,緣起於弗朗索瓦·特呂弗發表於該刊1955年二月號上的文章《阿里巴巴與“作者論”》。

定義

通常意義上而言,作者論旨在給予導演以“作者”的身份,處於不受其他干預的創作狀態。然而,作者論實則首先是一種評論姿態,持此論點的評論者更多地將影片置於導演的創作生涯整體中來考慮、而非從屬於某一類型的評論角度出發;他們常在同一位導演的不同影片中尋找元素重現與主題發展。這種姿態肯定了某些評論的效用,這些評論出自那些已看過被評論導演不同影片、並且業已觀察出其中的復現元素的評論者之筆。[2]. 同時,它也強調了評論的連貫性,對此特呂弗(以Lachenay為筆名)寫道:“安德烈·巴贊十分喜愛《公民凱恩》和《安培遜大族》(The Magnificent Ambersons),稍喜歡《上海小姐》和《奧賽羅》,而對《長夜漫漫路迢迢》(Journey into Fear)和《麥克白》不感興趣,對《陌生人》則完全不喜歡。喬治·薩杜爾很喜歡《公民凱恩》與《安培遜大族》,卻看不上《長夜漫漫路迢迢》和《麥克白》。誰有道理呢?儘管我十分尊重讓·考克多、安德烈·巴贊和喬治·薩杜爾,但我更傾向於贊同亞歷山大·阿斯楚克、雅克·里維特、以及所有那些因為奧森·威爾斯而不分伯仲地喜愛他所有影片的人。”

內容

圍繞“編劇導演製片人,誰是影片主創者”的爭論由來已久。法國電影強調導演的作用,好萊塢電影則以製片人為主導。1954年,時任《電影手冊》編輯的法國電影導演弗朗索瓦·特呂弗發表《法國電影的一些傾向》首倡“作者論”,提出影片的真正作者應該是導演而非編劇,在一系列作品中堅持題材和風格的一貫特徵的導演,即是自己作品的作者。這一觀念得到了《電影手冊》編輯部的支持,並且引發了在製片人大權獨攬的好萊塢一些美國電影導演可否稱為作者的爭論。在這場爭論中,阿爾弗雷德·希區柯克奧托·普萊明格霍華德·霍克斯等導演的作者地位得到確認,與歐洲電影作者等量齊觀。1962年,英國《電影》雜誌的一批青年影評人和美國影評家安德魯·薩里斯分別在英美傳播作者論。作者論後來發展為兩派:一派認為,導演個性體現在影片的藝術風格及場面調度中,作品一向具有獨特風格的導演方可稱為作者,而僅有技藝功力的導演只是場面調度者;另一派認為,導演個性體現在作品的一貫主題中,主題一貫、內涵豐富的影片導演可稱作者,而僅僅注重風格特徵等外在形式的導演只是場面調度者。作者論對個性的強調迎合了20世紀五六十年代西方電影個人化創作思潮和自我表達的需要,成為法國新浪潮電影和西方現代派電影興起的理論依據之一。作者論對鼓勵藝術創新、提高導演的地位、減少製片廠對創作的干擾,起過積極作用,對電影創作的影響卓然可見。但是,單純強調導演個性,盲目讚揚已被奉為“電影作者”的人的一切作品,主觀斷定作者身份,無視時代、社會和歷史對作品的影響,也是一種偏頗,安德烈·巴贊稱之為“美學上的個人崇拜”。

歷史資料

五十年代,在法國,兩大電影雜誌相互對峙,其一是由特呂弗、侯麥戈達爾與里維特領頭的《電影手冊》,另外一個是由Bernard Chardère與Ado Kyrou所率領的《正片》雜誌。 後者指責《電影手冊》不但實行折衷主義而且支持並為反動觀念進行辯護。這促使當時的《手冊》確定了一條清晰的編輯準繩並與此折衷主義的指責相抗爭。他們因此採用了作者論這一理論觀念。

注釋:

1.↑ Histoire d'une revue, tome 1: à l'assaut du cinéma (1951-1959), p.153, Antoine De Baecque, Template:ISBN

2.↑ Laurent Jullier, Qu'est-ce qu'un bon film ?, p.181 Template:ISBN

3.↑ in cahiers du cinéma n°85, cité dans 'Histoire d'une revue, tome 1: à l'assaut du cinéma (1951-1959, p.151, Antoine De Baecque, Template:IS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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