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靜虹

2005至2007年三年中,她共審結582宗案件,平均一年就審理194件,不僅審案的數量居法院之首,而且質量一直名列前茅,其中當庭宣判率高達73%,沒有一件超審限的案子,抗訴維持率達99.14%,這是她為自己交出的漂亮答卷!她2005年被市中級法院記三等功,2007年被省高院記二等功。
每天面對著瑣碎繁雜的案件,何靜虹像醫生似的,謹慎地給病人“號脈”、仔細地詢問“病史”,了解案件現狀以及事情的細枝末節、來龍去脈,並找出癥結“對症下藥”。去年3月,何靜虹辦理了一宗離婚案,丈夫何某與妻子黃某矛盾十分激烈,僵持不下引發了雙方家人的群架以致多人受傷。面對如此反目的夫妻,何靜虹決心儘量用調解的方式解開夫妻多年的積怨。於是,她分別和雙方談話,從孩子的成長入手,循循善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一次調解不成,下次再來,共開庭3次,調解5次,就這樣,何靜虹慢慢打開了原、被告的心結,調解結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