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估衣講究暗碼兒和行話,謂之“暗坎兒”,也叫做“筆”,什麼“老渾筆”、“柳字筆”、“桃字筆”、“番字筆”,直到“杓字筆”,就是由一至十的數碼。夥計們把一件估衣抖開先要翻過底襟瞧瞧碼兒,然後馬上進行心算,才能吆喚出來。
當時的老北京人差不多都知道他們的買賣是漫天要價,所以照顧主兒寥寥無幾。他們的銷貨對象主要是四鄉八鎮的老鄉親們。那時鄉村人大都穿不起新衣,買件八成新的估衣穿上就美的不得了。清人德碩亭《草珠一串》云:“鄉里婆娘多中暑,為穿新買估衣回。”
區分
區分起來實際上有三種,
一是
由估衣局延聘的街道胡同的女工製作的新物件;
二是
“原來當”,是當鋪內清理出來因沒人贖而成為死當物品;三是
“飭貨”,即舊東西經過拆改而翻新的物品,如官衣袍褂改的棉袍,舊衣服改成的坎肩兒等。買主被讓進內櫃後,夥計熱情和藹異常,無論你是要寬大,仰或瘦小,亦無論是材料好壞,還是款式新舊,他總是不厭其煩地解說,不辭辛苦地換貨,連看帶比劃地展示十數件,讓你不好意思不解囊購買。如顧客所要的東西鋪中沒有,夥計必然讓你稍候,說派人到估衣局去取,其實是到隔壁鄰家估衣鋪去勻。總之,入此鋪中,休想輕易逃脫。即使有漏網者由內櫃走出,鄰家的夥計必然會繼續糾纏,使人有留下“買路錢”之感。假如在此鋪中空手而出卻在彼鋪中攜物品出來,則此鋪的夥計必遭到掌柜的申斥。因飯碗問題所在,夥計們無不盡心竭力地招待主顧。估衣商人中坐商的以前門外半壁店、過街樓為多,出攤的聚集在天橋東大市一帶。其在半壁店者,門前多書“東大院”、“西大院”、“大院子”等字樣。每院至少三五家,所售之物大體與內城相同。那出攤的每日趕到市場,打開包袱,總得把所有的貨物從頭到尾抖落吆喝一遍,再循環住復,鍥而不捨。唯此種攤販說謊最甚。估衣攤售貨之價,向系對摺八扣,即要價十元,對摺為五元,再加八折為四元。這樣,其真實價格為四元的貨,開口便要十元。如若顧客不買,他必令你還價不可。口中念念有詞:“漫天要價,就地還錢;寧可要跑,不能要少。”若是還價到六七元,他一定不賣,裝模作樣地將貨物收起,以示不夠本錢。如買主轉身離去,他必再往回叫,仍然乞你添錢,若一定不添,他亦肯賣。然則買主已被騙矣。賣估友的有個習慣動作,時不時翻開所賣衣物的衣領後面,原來上面寫有暗碼兒,標明價目。新的衣物則拴一布帶,上書暗價。其所以經常查閱,是怕記錯價線,賠本賺吆喝。有時甚至得拿過算盤撥拉撥拉方能叫價,對開幾折的賬算起來也頗不容易。其暗字以“由”、“中”、“人”、“工”、“大”、“天”、“主”、“井”、“羊”、“非”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的代字。之所以如此設計,原因是“由”字出一頭,“中”字上下出二頭,“人”字有三個頭,其餘仿此類推。如寫的是“中主”二字,即是兩元七角。在估衣同業中行話總是以“比”字作語助詞,例如“人井比”,就是三元八角,“由大羊比”,是十五元九角。
早年間皮貨莊也歸入估衣行,偽劣假冒的皮貨充斥其中。狗皮兔皮拼湊於狐皮中有之;老羊皮用硝揉白,將毛頭打成水花充二羊剪茬的有之;將黑羊皮做出極小極細的麥穗,硬充紫羔皮的有之;更有甚者在光板皮子上能用膠水粘毛欺騙買主,實在惡劣。皮貨莊有一種迷信行規,是每年重陽節吃“犒勞”時,清早起床後掌柜和夥計均到院內看天氣如何。若是晴天,是日聚餐的費用由鋪中柜上出錢:若是陰天,則此筆花銷照例由夥計們均攤請掌柜的食飲。據說該行中有諺語稱:“九月九晴,一冬冷;九月九陰,一冬溫”,故重陽節晴則冬寒皮貨必然價昂,生意有望,掌柜請客理所當然;重陽節陰則冬暖,皮貨價廉,生意磋跎,掌柜無錢可賺,這頓飯由夥計們自掏腰包也無話可說。其實重陽陰晴與冬天冷暖並無多大關聯,以算計人為能事的估衣商人,在過節請客吃飯上也透出算計的心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