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文化廣播電視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文化廣播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旗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廣播電視管理體制改革。
(二)負責管理全旗文藝事業的發展,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藝術的發展;管理全旗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文化產業化發展,指導全旗文化設施建設。
(三)負責管理全旗文化市場,擬定文化市場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四)負責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擬定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和民眾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五)負責管理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推動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六)貫徹國家有關文物保護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管理全旗文物考古、博物館事業。
(七)負責全旗電影發行放映管理工作。
(八)協調指導全旗對外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的交流工作。
(九)負責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制定有關技術規章和標準,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並指導廣播電視系統適用高新技術的開發套用。
(十)負責全旗有線電視、衛星地面電視和多路微波的管理。
(十一)負責全旗文化廣播電視宣傳,對重大宣傳進行協調、指導、檢查,統一組織和管理其節目的傳輸覆蓋。
(十二)承辦旗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編制情況

核定旗文化廣播電視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另核定機關後勤工作人員事業編制1名。

所屬事業單位

1、圖書館
2、文物保護管理所
3、文化館
4、內蒙古伊金霍洛旗烏蘭牧騎
5、新聞中心
6、文化市場稽查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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