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工會工作條例(試行)

《企業工會工作條例(試行)》是為加強和改進企業工會工作,發揮企業工會團結組織職工、維護職工權益、促進企業發展的重要作用,根據《工會法》、《勞動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制定本條例。

(2006年7月6日 中華全國總工會第十四屆執行委員會第九次主席團全體會議審議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改進企業工會工作,發揮企業工會團結組織職工、維護職工權益、促進企業發展的重要作用,根據《工會法》、《勞動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企業工會是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基層組織,是工會的重要組織基礎和工作基礎,是企業工會會員和職工合法權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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