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林鵬

任林鵬

任林鵬,男,畢業於廈門大學法律系,後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攻讀研究生,打下了紮實的理論功底。現為德恆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中國法學會會員,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A類律師執照,具有中國保監會授予的保險從業資格和證監會授予的證券從業資格。在工作期間辦理和參與辦理在有重大影響的刑事、商業與公司案件多起,業務熟練,接觸面廣,與各級司法機關保持著良好的關係。任林鵬律師對我國法律較為熟悉和關注,並有一定的研究,曾撰寫文章十餘篇。

基本介紹

中文名: 任林鵬 畢業院校:廈門大學法學本科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碩士
單位 :德恆(福州)律師事務所 職業:律師、商業運作
國籍:中國 語言:中文、英文
民族:漢族 出生地:四川營山縣
政黨:中國共產黨 信仰:有法治、有民主、有自由的“三有主義”
教育免費、醫療免費、居所免費的“三免主義”
代表案例:貴陽故意殺人案、福建販毒案、神化美業股權回購案、江蘇聯成併購案 座右銘:上帝欲使其滅亡,首先讓他瘋狂

學習經歷

法律系本科、經濟學碩士研究生
廈門大學法律系
中國人民大學國民經濟學

社會職務

福州四川商會監事、首席法律顧問
福建重慶商會首席法律顧問
福州市東南快報公益律師顧問團成員
福州市律協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
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師團成員
福州市台江區蒼霞街道辦事處社區公益律師

業務範圍

法律顧問、商業爭端解決、重組併購、刑事辯護、智慧財產權及其它非訴訟專項法律事務

執業重點

刑事辯護,尤其擅長職務、經濟犯罪及死刑案件的辯護。任林鵬律師執業以來,多年的刑事法學研究和刑事辦案經驗。其出色辦理了湖北、河北、福建、吉林等地數起職務、經濟犯罪及死刑案件,多起案件取得了無罪不起訴或從輕、減輕處理以二審改判的結果。如:擔任金華環保局局長梁某玩忽職守罪一案的辯護人,金華檢察院撤銷起訴。擔任被告人薛某虛報註冊資本、契約詐欺案的辯護人,倉山區法院一審以契約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二審福州中院以虛報註冊資本罪改判為兩年。擔任鄭明華故意殺人案件二審辯護人,一審判處死刑、二審改判有其徒刑十五年。擔任康某搶劫案,取得了判處無期徒刑的結果(其他兩名同案犯處死刑)。擔任王某(投毒)故意殺人罪一案的辯護人,取得了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的良好結果。
公司業務,任林鵬律師參加公司訴訟或仲裁以及執行程式;負責公司清算、破產以及債務的清收和強制執行等方面的法律業務;擔任企業法律顧問防控企業法律風險;為種類公司和企業的組建和設立出具法律意見;負責公司設立、分立、轉讓、贈與和抵押等方面的法律業務;負責企業制度創新與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等方面的法律業務;審查、修改、草擬公司法律檔案,包括各類契約、重組協定、破產申請、同意函、棄權書、董事會協定、授權書及公司治理檔案。任林鵬律師曾為公司提供相關經營過程中的法律服務,如福建省泓一集團有限公司,福建神化美業化妝品有限公司,浙江宏業電器有限公司,上海遠方鞋業有限公司,東方實業有限公司(港資)。

個人作品

任林鵬律師善於勤奮學習和鑽研,從事律師工作後,結合辦案實踐,撰寫文章十餘篇。如:
《淺論死刑存廢》
《對當今依法治國的沉思》
《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的法律思考》
《從律師法角度審視律師執業權利》
《對與公司解散有關的法律問題研究》
《刑法中剝奪政治權利的憲法學思考》
《對貞操權索賠案中的幾個問題的探討》
《論易翻供“一對一販毒案件”證據收集》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