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州縣舉人詔

《令州縣舉人詔》是唐代李治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令州縣舉人詔

朕受命上元,嗣膺下武,每肅恭旒冕,延想英奇。俯振鷺而企貞臣,仰飛鴻而慕良輔。雲台側席,玉管屢移;宣室整衣,金壺亟改。寂寥靡覿,鑒寐興懷,比年雖嘗進舉,遂無英俊。猶恐棲岩穴而韜奇,樂邱園而晦影。宜令河南、河北、江淮以南州縣,或緯俗之英,聲馳管樂;或濟時之器,價軼蕭張:學可帝師,材堪棟輔者,必當任之不次。可明加採訪,務盡才傑,州縣以禮發遣。

作者簡介

李治(628—683),字為善,唐朝第三位皇帝,即唐高宗。631年,他被封為晉王。太宗去世,李治即位,於650年改元永徽。即位之初,在李勣、長孫無忌、褚遂良的共同輔政下,他繼續執行太宗制定的各項制度,善於納諫,並愛民如子,每日都引刺史入閣,詢問百姓疾苦;訓令崇儉,所以永徽年間,邊陲安定,百姓富裕,有貞觀之遺風,史稱“永徽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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