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地產
人文地產包括兩方面的含義。一是“特彆強調人類某種文化現象和精髓,並以此為房地產開發的強勢符號和主導”。這種類型的人文地產主要表現為“開發商對項目所在地的歷史文脈、人脈、地脈有著清醒的認知和把握,在項目開發過程中力求強化項目與項目所在地的文化關係,強化項目的文化符號,從而使項目有機地與項目所在地的文化傳統結合起來,使項目獲得濃厚的文化質感”。這種以文化為主要理念的房地產開發模式,就是近來地產界所流行的“人文地產”。人文地產的第二個含義是指“房地產開發必須以人為本,強調人的主體性,也就是強調房地產開發必須滿足人的多層次的需求”。這種含義的人文地產與第一種含義的人文地產的區別在於:“它並不特彆強調項目在開發過程中一定要具有某種清晰的文化符號,而是強調項目的開發必須要儘可能滿足人的需求,而且是多個人的多層次的需求。” 簡單來說,就是從人的角度出發,創建自然和諧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