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婚姻結構

人口婚姻結構是按婚姻形式或婚姻狀況劃分的不同人口群體占總人口的比重及其相互關係。(1)按婚姻形式劃分的人口婚姻結構。是指在同時出現幾種不同婚姻形式的情況下,各種不同婚姻形式的婚姻人口占總的婚姻人口的比重。它稱為按婚姻形式劃分的婚姻結構。例如,在個體婚姻產生之後,特別是在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大多數人實行一夫一妻制婚姻,也有少數人實行一妻多夫或一夫多妻制。按照這幾種婚配模式,就形成了人口的婚姻結構。(2)按婚姻狀況劃分的人口婚姻結構。是指在婚姻年齡人口中,由處在不同婚姻狀況(未婚、有配偶、喪偶和離婚)的人口及其所占的比重。人口結構學中的人口婚姻結構,是指按婚姻狀況劃分的人口婚姻結構。

人口婚姻結構可以分年齡和不同性別人口的婚姻結構:(1)婚姻年齡人口主要是指15—49歲的生育年齡人口的婚姻狀況,或指15歲以上人口的婚姻狀況,不同年齡的婚姻人口其未婚、有配偶等婚姻狀況各不相同。(2)在男女性別比失衡的情況下,男性與女性婚姻人口的婚姻結構不同,如中國15—25歲的男性婚姻人口未婚比重高於女性婚姻人口未婚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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