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等級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全國統一考試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分為人力資源管理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助理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人力資源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凡考核合格者,由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相應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並實行統一編號登記管理和國家勞動部官方網站網上查詢,是相關人員求職、任職、晉升、包括出國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證件,可記入檔案、全國通用。
職業定義: 從事人力資源規劃、員工招聘選拔、績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勵、培訓與開發、勞動關係協調等工作的專業管理人員。
職業能力特徵: 具有一定的學習能力、溝通能力、協調與合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及計算能力、信息處理能力。
培訓鑑定模式: 面授方式;在校生方式。
鑑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專業技能考核。理論知識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專業技能考核按照各等級技能需要進行。理論知識考試和專業技能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人力資源管理師、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報名條件
四級人力資源管理師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2)經本職業四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三級人力資源管理師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四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四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的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大學專科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後,經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7)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
二級人力資源管理師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的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7)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一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 試點期間按試點方案規定的內容執行。)
一級人力資源管理師
(1)取得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過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具有博士學位(含同等學歷),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過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的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3)具有碩士學位(含同等學歷),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經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的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4)具有學士學位(含同等學歷),從事本職業工作9年以上,經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考試科目
基礎知識:採取標準化試卷書面測試方式,考生在答題卡上作答。
技能考試:採取閉卷書面測試方式,考核的題型包括計算分析題、問答題和案例分析題等。
論文綜合評審:口頭或書面答辯。
考試程式
第一,在各省和勞動保障廳職業技能鑑定中心或代理機構報名
第二,由各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審核報名條件
第三,審核通過後,交考試費用,繳齊費用後領取准考證
第四,參加全國統一考試,考場由各省職業鑑定中心組織安排
第五,考試結束後,三個月至四個月內通知考試結果並發放證書(未通過者可以參加補考)
考試形式
1、理論知識考試
2、專業技能考核
3、綜合評審。
其中,理論知識考試與技能考核採用閉卷筆試形式,綜合評審採用書面筆試或面試,三部分考核評分滿分均為100分,60分為合格。
凡考試合格者,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頒發國家職業資格一級等級證書,全國通用。
考試內容
人力資源規劃;職業生涯設計;崗位描述;人員招聘;員工培訓;員工激勵;績效考核;薪酬福利設計與管理;勞動關係管理等相關內容。
報名時間
人力資源師考試時間每年兩次,在每年的5月份、11月份的第二個周末。報名時間通常為考前兩個月開始。
報名入口
人力資源師考試報名一般採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繳費的方式進行。在報名期限內,在各省職業資格鑑定網進行網上報名,在報名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報名截止至考前兩個月。開始時間由各地主考部門進行通知。
報考人員應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並上傳照片,下載考評表一式兩份(一份個人留存,一份交報名點),經單位審核並加蓋公章後,
由單位統一按屬地原則到選擇的報名點辦理確認繳費手續。
報名程式
第一、在各省和勞動保障廳職業技能鑑定中心或代理機構報名
第二、由各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審核報名條件
第三、審核通過後,交考試費用,繳齊費用後領取准考證
第四、參加全國統一考試,考場由各省職業鑑定中心組織安排
第五、考試結束後,三個月至四個月內通知考試結果並發放證書(未通過者可以參加補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