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2.承擔多邊條約、協定及雙邊合作檔案的有關工作;指導雙邊協定的有關工作;承辦對港澳合作與交流相關事務。
3.組織協調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和協定的執行工作。
4.承擔公路、水路政府間國際組織事務和雙邊、區域合作機制的有關工作;指導協調非政府間國際組織事務;承擔國家便利運輸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5.承擔部領導出訪、外國重要團組來訪和大型外事活動組織工作;承擔在華舉辦國際會議的審批、審核和報批工作。
6.擬訂部有關外事管理規定;編制部外事經費預決算,審批、審核外事有關經費並監督實施。
7.承擔部及部屬單位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員及外國來華人員的審批、審核及報批工作;協調處理公路、水路涉外事件的有關工作。
8.指導我駐外使(領)館海事處的業務工作;承擔外派國際職員的有關管理工作。
9.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人員設定
司 長:局成志
副司長:李光靈 任為民
綜合處
處長:崔京艷
國際組織處
處長:
區域合作處
處長:張曉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