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要職能(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分析研究經濟形勢,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以及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八)研究提出全縣社會事業發展戰略,組織擬訂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三)負責全縣價格行政執法和價格舉報工作;組織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查處重大價格違法案件。

主要職能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分析研究經濟形勢,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以及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二)負責檢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中的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組織協調信用體系建設。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要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四)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綜合編制全縣財政預算內固定資產年度投資計畫,安排財政建設資金、政府性各種專項建設基金;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方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五)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各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編制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和預案,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六)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編制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國外政策貸款和商業貸款計畫,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管理和監測工作;組織協調和推進跨縣區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和對口支援工作。
(七)承擔主體功能區規劃的組織編制、協調實施和監測評估責任;擬訂區域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有關政策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以工代賑計畫。
(八)研究提出全縣社會事業發展戰略,組織擬訂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服務業、重點區域性批發市場、重點要素市場的發展規劃,指導市場體系建設;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儲備的建議。
(十)貫徹實施國家能源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推進全縣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政策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國土資源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建議。
(十一)參與有關地方性規範檔案的起草和實施工作;分析有關法律法規和重大方針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按規定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價格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公益性、公用事業價格(收費)管理;實施收費許可證和年審制度,實施價格聽證、價格公告。
(十三)負責全縣價格行政執法和價格舉報工作;組織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查處重大價格違法案件。
(十四)負責價格鑑證、價格認證、涉案物品估價的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五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來信來訪、統計、政務公開、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承擔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經濟體制改革科)
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負責巨觀經濟走勢的預測、預警工作,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巨觀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
研究提出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及政策建議;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承擔推進小城鎮發展改革試點任務。
(三)固定資產投資科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負責編制下達縣財政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安排縣財政性建設資金,綜合管理縣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對政府性專項資金進行綜合平衡和管理,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城鎮化投資政策和重大項目規劃建議。
(四)價格監督管理科
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公益性、公用事業價格(收費)管理;實施收費許可證和年審制度,實施價格聽證、價格公告;負責全縣價格行政執法和價格舉報受理工作;組織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查處重大價格違法案件;負責價格鑑證、價格認證、涉案物品估價的管理工作。
(五)行政審批科
負責統一受理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審批事項,提供一條龍服務;負責辦理經授權的一般事項的審核、審批、備案和過程督辦及特殊事項的督辦;負責聯辦事項的協調,上報事項的初審;按“十公開”的要求辦理進入行政服務中心視窗事項的公示。

成員分工

張倩冬:主持委行政工作
龔玉軍:主持委黨務工作,分管勞動人事、精神文明建設,經濟、社會和重點產業發展規劃,經濟運行管理,第一產業項目的編報和實施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陳海濤:負責行政審批工作,分管全縣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督查,行政審批工作,委財務工作,第三產業及社會事業項目的編報和實施管理,商貿流通工作,經濟動員工作,委工會工作,計畫生育工作
劉守攀: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效能建設、目標管理綜合治理、普法、政務公開,機關日常事務,經濟動員工作,項目督查工作
於恆亮:負責價格和收費管理、工農產品成本調查、價格監測、價格認證工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
崔峰:負責價格舉報、價格監督檢查、不正當價格行為和案件查處、價格宣傳,分管人大政協提案、議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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