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區市容環境衛生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城市環境衛生作業管理,組織區內主幹道清掃、保潔及垃圾清運工作。
(四)負責城市環境衛生監督,定期檢查市容環境衛生狀況,美化和改善市容環境。
(五)負責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
(六)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區社區環境衛生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七)負責垃圾代運費、場地費及處理費等服務性收費和管理。
(八)負責有關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的來信來訪和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市容局設2個職能股(室):辦公室、綜合管理股。
機關黨組織和工、青、婦組織按各自章程設定。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區市容局事業編制11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股職數2名。
局長:楊運新
辦公地址:十里大道1476號(區城建局5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