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

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

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48年8月1日,始稱安東市地方法院,11月改名為安東市人民法院,院址為八經街八緯路67號,2002年遷至於丹東市振興區沿江街79號(現址),現改為丹東濱江中路30號。全院共有在編人員182人,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90.1%。

法院簡介

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48年8月1日,始稱安東市地方法院,11月改名為安東市人民法院,院址為八經街八緯路67號,2002年遷至於丹東市振興區沿江街79號(現址),現改為丹東濱江中路30號。全院共有在編人員182人,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90.1%。

機構設定

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賠償委員會、審監庭、執行局(包含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司法警察大隊、政治部(包含組織人事處、宣傳教育處)、審判管理辦公室、人民監督辦、研究室、技術處、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辦公室、檔案科、信訪辦公室、監察室、機關黨委等27個部門,以及法官學院、基層指導委員會兩個內設機構。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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