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兵學的魅力――中國兵學文化引論

中華兵學的魅力――中國兵學文化引論

《老子》中的兵學文化思想 其中,遠古時期的戰爭,是形成中國兵學文化意識的基礎與前提。 正是從這些不同類型的戰爭中,孕育出中國特有的兵學文化意識。

圖書簡介

作者: 張文儒 著
出 版 社: 北京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 2008-7-1
  • 字數:
  • 版次: 1
  • 頁數: 411
  • 印刷時間:
  • 開本: 16開
  • 印次:
  • 紙張:
  • I S B N : 9787301139615
  • 包裝: 平裝
定 價:¥48.00

內容簡介

中國兵學,貫穿中華民族幾千年文明史,像儒學、易學、道學及其他幾種主要學說一樣,是中華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的兵書,特別其中有代表性的幾種兵書,也同其餘的重要學術著作一樣,表現了中華文化的特有品質。只須瀏覽其中幾本,便會感覺到其有一種獨抵華屋之下,一覽群小的氣度。雖說言兵,但不限于軍旅之事,而是拓寬視野,將經濟、政治、人文意識、宗教心理、藝術以及其他相關的各種要素,統攝於一體,使人獲得一種整體印象。常常通過形象而生動的例證,給人以哲學與文化的教益。
本書共分9個章節,對中國兵學文化和整箇中華傳統文化的關係作了介紹,具體包括中國古代戰爭與兵學文化緣起、孫武和《孫子兵法》、孫臏和《孫臏兵法》、先秦其他著作中的兵學文化思想、中國兵學與中華文化等。

作者簡介:

張文儒,山西定襄人,1937年出生於太原。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當代研究兵學文化的傑出學者。歷任北京大學中國現代哲學教研室主任,全國軍事辯證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現代哲學史學會副會長、顧問等職。講授過“中國現代哲學”、“中國兵學文化”、“東西方軍事哲學比較研究”、“孫子兵法與企業戰略”等課程,出版過《軍事辯證法》、《中國現代哲學》、《中國兵學文化》、《孫武、孫臏・中華文化》、《中外名戰與名帥――兼論東西方兵學文化意識》、《孫子兵法與企業戰略》等著作。

目錄

作者的話
序言
第一章 中國古代戰爭與兵學文化緣起
第一節 中國古代戰爭和兵學文化意識的產生
第二節 中國兵學文化的初期形態
第二章 孫武和《孫子兵法》
第一節 孫武的軍事業績及《孫子兵法》問世
第二節 《孫子兵法》的軍事思想
第三節 《孫子兵法》的哲學思想
第四節 《孫子兵法》與現代科學思維
第五節 《孫子兵法》在國內外
第三章 吳起和《吳子兵法》
第一節 戰國初期的戰爭和吳起的生平
第二節 《吳子兵法》概觀
第四章 孫臏和《孫臏兵法》
第一節 孫臏和《孫臏兵法》脈絡
第二節 道、人、攻、變
第五章 先秦其他兵學論著
第一節 《司馬法》
第二節 《尉繚子》
第三節 《六韜》
第六章 先秦其他著作中的兵學文化思想
第一節 《管子》中的兵學文化思想
第二節 《老子》中的兵學文化思想
第三節 《左傳》中的兵學文化思想
第四節 《商君書》中的兵學文化思想
第五節 《荀子》中的兵學文化思想
第六節 《呂氏春秋》中的兵學文化思想
第七章 漢、唐兵學文化論著
第一節 由漢至唐的戰爭類型及其對兵學文化的影響
第二節 《黃石公三略》
第三節 曹操及《曹操集》
第四節 諸葛亮與《諸葛亮集》
第五節 《唐太宗李衛公問對》
第六節 《道德經論兵要義述》
第七節 李筌與《太白陰經》
第八章 宋、元、明、清兵學文化論著
第一節 宋、元、明、清時期的戰爭及其對兵學文化的影響
第二節 《百戰奇法》里的兵學文化思想
第三節 成吉思汗與天、地、人
第四節 《投筆膚談》
第五節 戚繼光與《紀效新書》
第六節 《曾胡治兵語錄》
第九章 中國兵學與中華文化
第一節 兵學與儒、道、法各家
第二節 兵學文化與哲學
第三節 兵學文化與現代意識
參考書目
後記

書摘

第一章 中國古代戰爭與兵學文化緣起
中國兵學文化是中華文化中的重要一支,同儒學、道學等各種文化意識一樣,有一個萌芽、產生與發展的過程。它的緣起,既有社會歷史背景,又有人文意識的根源。其中,遠古時期的戰爭,是形成中國兵學文化意識的基礎與前提。
 第一節 中國古代戰爭和兵學文化意識的產生
談到中國兵學文化意識,不能不先談談中國遠古時期的戰爭。
同世界各個有著古老文明的國家一樣,中國社會也經歷過一個漫長的發展過程。單就戰爭而言,有過原始社會各部落之間的戰爭,也有過奴隸制社會形成與奴隸制社會解體時所經歷的戰爭,最後,還有封建社會產生與發展過程中的許多戰爭。正是從這些不同類型的戰爭中,孕育出中國特有的兵學文化意識。
一、中國遠古時期的戰爭與中華民族的形成
人們知道,戰爭不是從有史以來就有的,它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有人曾質疑說,由於缺乏文字記載,原始社會初期究竟有沒有戰爭難以判定。然而,可喜的是,學者們採取迂迴的途徑,即不是去搜尋古代人類有無戰爭的直接證據,而是通過對地球上現存人類原始部落的細緻觀察,已經提供了在人類早期沒有戰爭的間接證據。如著名的文化人類學家米德早在1935年出版的《三種原始社會中的性別與性格》一書中,就提供出這樣的資料:在紐幾內亞尚存的種族“阿拉佩什族性喜合作,人格特徵是溫和、親切、相互依存、絕不侵犯他人,競爭和占有欲都極弱”。我國社會學家對雲南省一些原始部落的考察,也發現了類似的狀況。美國人類學家和人種學家還發現:北美洲平原的印第安人,自從17世紀引進馬匹以後,每年到一定季節才從事征戰,在此以前沒有戰爭。在一些彼此隔絕的愛斯基摩人部落間,戰爭之類的活動極為罕見。
我國近些年來通過考古和發掘,也已經對距今約一百七十萬年的元謀人,距今約八十至六十萬年之間的藍田人,以及距今有六十萬年至二十萬年的北京人和相關的文化遺存進行鑑定,結果是從未發現有戰爭的遺蹟。
出現這種情況很好理解,因為原始人群是人類最早的社會組織形式,處於原始社會的低級階段。那時的人們都是以血緣為紐帶而組成。由於工具落後,生產能力低,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也很弱,靠一兩個人單獨生產和生活,幾乎不可能;只有依靠群體的力量,才可能獲得一些生活資料,並能抵禦猛獸或其他自然災害的侵襲。顯然,氏族成員的共同勞動、共同消費是他們唯一的選擇。再說,原始人群相互之間由於地域廣闊,人員稀少,彼此很少有矛盾和衝突,也難以發生戰爭。
也就是說,在原始部落里,之所以沒有戰爭,不是因為那時的人類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或沒有某種過盛的欲望,而是由於當時的生存方式和環境所致,使他們不可能產生相互仇殺的動機。
那么,我國古代戰爭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我們的回答是:大約是到原始社會後期,也就是距今約兩萬年的那個時候。或如歷史書上說的舊石器時代的晚期。
有兩項我國的考古資料值得重視。
一項是在1963年,在山西朔縣峙峪(音:士玉)發現了一個舊石器時代晚期的遺址。出土物有石鏃,說明此時的人類已經知道使用弓箭,而弓箭恰好也是一種兵器。按照恩格斯的說法,弓箭對於蒙昧時代,乃是一種“決定性的武器”。除了石簇(雙棱石鏃)外,還有對稱的石斧、石粟鑒、陶彈及紡輪等。
另一項資料是在西安半坡村遺址中,有一道圍繞著氏族村落的壕溝。據專家推斷,這可能是為防禦其他氏族的侵犯而構築的障礙。如果這一推斷成立,就等於我國最早的戰爭(即使是防禦性的戰爭)有了物證。這個遺址反映的年代比上一資料出現的時代要晚,是仰韶文化前期,大約是新石器時代晚期,也就是傳說中被認為是中華民族先祖黃帝生活的那個時期。
暫且拋開考古資料,單就世界範圍內的情況看,最初的戰爭也不外是由於生產力發展,人口增加,原始部落內部上、下層的分化及部落與部落之間關係的演變所造成的。中國古時的情況也不能例外。
本來,在原始氏族內部,長時期里維持著一種低水平的原始公有制。由於部落的分散,部落之間基本沒有交往,這種情況延續了很久。此後,隨著時間的流逝,人們戰勝自然的能力逐步提高。原先以打獵為生的部落,逐漸學會了馴養動物,為此又需要尋找豐盛的草地。氏族範圍擴大,人口增加,並且有了流動。氏族成員的繁衍也產生了同一氏族分化的現象。一個母系氏族分化出若干女兒氏族,還會繼續不斷地分化。這樣,不同氏族間的相互接近、摩擦與衝突的機會有所增加。摩擦的極端形式是戰爭,起初是帶有明顯的血親色彩的原始戰爭,後來便逐步演變為有經濟目的的戰爭。戰爭促使了氏族內部上層與下層的分化;反過來,氏族內部的分化又帶來了氏族首領更強烈的占有欲和統治欲,釀成了更大的和更頻繁的戰爭行為。不過,目的只有一個,掠奪對方的土地和自然資源,也包括財富和勞動力。
中國古老的神話傳說及後人對史前時期的猜測與追憶,提供了在中華大地上一幕一幕戰爭的鮮活的畫圖。
中國最早出現的氏族部落是黃帝部落,居於姬水流域,也就是現今陝西一帶,黃帝又號軒轅氏、有熊氏。另一個著名部落是炎帝部落,居於姜水流域,以姜為姓。還有一個部落是蚩尤部落。蚩尤部落亦稱九黎族,居於長江、淮水之間。他們都是一些部族聯盟。由於經濟利益的摩擦,開始有了部族聯盟間的衝突。起先是炎帝部落向東發展,和黃帝部“戰於阪泉之野”,黃帝部落取得勝利。蚩尤部又北上,黃帝部落又和蚩尤部落“戰於涿鹿之野”。黃帝部落再次取得勝利。這樣,黃帝部落自然成為了黃河流域最強大的部落聯盟。
既然黃帝部落成為中華民族歷史上最大的部落聯盟,此部落及其後裔對周邊的其他部落也就起了統治和監督的作用。史稱黃帝置左右大監,監於萬國;夏禹會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帝湯受命,號稱三千;周武王會八百諸侯於孟津。上面說的八百、三千、萬國云云,是形容不勝其多,當然不會是實際數目。但從世界歷史的角度觀察,這樣的數字也很可觀。
上面說過,黃帝部落原本住在中國西北方,由於接連打敗了九黎族與炎帝部落,就闖入了中原地區。由於黃帝部落與炎帝部落的融合,創造出了為世人矚目的中國古代文化。如人們所熟知的,炎帝即神農氏,是我國遠古農業和醫藥的發明者,他用木製耒耜(音四),教民耕種。又曾嘗百草,發現藥材,教人治病。黃帝部下也有許多有才能的人,發明了養蠶、舟車、文字、音律、醫學、算數等。炎、黃代表中華民族的祖先為舉世所公認。
可以斷言,中國最古老的戰爭正是從黃帝、炎帝、蚩尤等部落聯盟間的爭鬥開始的。
根據傳說與神話,中國遠古時代居民分布大約是在東、西、南、北、中五個方位。既然黃帝部落與炎帝部落已入主中原,那么,處於其他方位的部落群則是東夷、西戎、南蠻與北狄。
在東邊的夷族群中,太嗥是其中一族的著名首長,太嗥姓風,神話里說他人頭蛇身(一說龍身),可能是以蛇(或龍)為圖騰的一族。夷族演進到春秋時,還留有任、宿、須句、顓臾四個小國,大抵是太嗥後裔。居住在北方、西方的人,被稱為狄族、戎族。其中的犬戎族,自稱其祖先為兩隻白犬,大約以犬為圖騰。其中的熏鬻族號稱強族,它是秦漢時期匈奴的祖先,與黃帝族發生過多次突。居住在南方的統稱蠻族,其中的九黎族最早進入中部地區。所謂九黎族是九個部落的聯盟,其著名首領為前面提到的蚩尤,兄弟八十一人,分掌八十一個氏族。神話里說他們全是獸身人首,吃沙石,又說他們銅頭鐵額,目上生毛硬如劍戟,頭有角能觸人,大約是以猛獸為圖騰。由於九黎族人勇悍善斗,相傳曾驅逐過炎帝部落,直到涿鹿(今河北省懷來縣或涿鹿縣)。只是由於炎帝部落聯合了黃帝部落,同九黎族來了一場大械鬥,才使得蚩尤被殺,九黎族一部被迫退回南方,另一部則留北方,建立了黎國,還有一部分被炎帝部落俘獲。後來,西周時有黎民的稱呼即由此而來。
在黃帝族擊敗炎帝族後,族與族之間的戰爭從未休止。其中另一個強大對手是南方的苗族。苗族的首領叫祝融,是重黎的後代,以後又分化為昆吾、蘇、顧、溫、董等八大姓。下面又分若干小姓,形成一個強大的部落群。苗族又稱三苗或有苗,在許多史書里都有記載。
《韓非子・五蠹》里便說:“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舜日:‘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執乾戚舞,有苗乃服。”意思是:舜為了使有苗臣服,乃修改偃兵,加強教育與感化工作。三年之後,派車隊手執盾牌和大斧作道具對著苗人跳起舞來,苗族就降服了。像此類事件,在《尚書》、《淮南子・天文訓》、《淮南子・齊俗訓》里都有大致相仿的記載。
黃帝部落既打敗了炎帝部落,又打敗了夷族與黎族,現又同化了苗族,於是,便成就了黃、炎、夷、黎及苗的一部分的大融合,成為春秋時期的華族,也就是我國漢代以後漢族的基礎。
黃、炎、黎三族部落聯盟,涵蓋了近一百個或一百多個小的氏族,這些氏族的人統稱為百姓,戰爭中俘獲的人稱民,如黎、苗人當俘虜稱黎民、苗民。我們通用的黎民百姓的稱謂也緣於此。
黃帝部落和炎帝部落、苗族部落通過戰爭而融合的過程,是傳說中(形成文字的堯典有少量資料)堯、舜、禹三位部族首領的禪讓過程。此三位首領也是三位大酋長,他們的共同祖先是傳說中的黃帝。不過,在這中間有一點明顯的變化是:以禹為界限,在禹的前後有很大的不同。在禹之前,原始公社所有制還處於發展和鞏固時期,到禹這一段,由於生產力發展,勞動工具改進,例如,人們已學會鑿井、造車,並開始用上銅製兵器,同時,剩餘產品也在增加,再加上攻苗大勝,許多俘虜加入了生產者隊伍;這些因素的滲入,加速了奴隸主和奴隸兩個階級的形成,使得原先的原始公社公有制開始呈現瓦解的態勢。
二、中國古代社會的轉型與戰爭行為的嬗變
前面說過,中華民族的最初形成,是通過無數次的戰爭行為實現的。只是那個時期的戰爭還屬於原始部落之間為爭奪自然資源,如肥沃的土地,良好的氣候條件而進行的戰爭,很少有經濟內容。雖說,偶然也出現過大的原始部落之間的戰爭,如《國語・周語》里記載的華民族與藏民族之間的戰爭。但大量的戰爭是發生在華族內部,也就是作為華族最高統治者的王子與分散在周邊地域的地方長官――諸侯之間的戰爭。戰爭的目的逐漸地由奪取自然資源演變為侵吞其他部落的勞動成果,爭奪勞動力,以及把戰爭俘虜作為奴隸。這在河南嵩山、商丘一帶,從黃河岸邊接受貢物較為方便。
書中還記載著:禹按照各個地區土質肥沃程度及草木豐盛的情況,將賦稅分為不同等級,如山東兗州地區賦稅屬九等,徐州地區屬五等,豫州地區屬二等或一等。
再比如,禹在治水後,實行嚴刑峻法,督促各級官員盡職盡責,保守采邑,上繳賦稅。
應當指出的是,此時收稅的人,已經不是各小部落原先的首領,而是變成了禹的親屬及其後代,如夏後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尋氏、褒氏等。證明了私有制正在取代公有制。不過,禹對這些收稅人仍不放心,請了當時享有盛譽的法官皋陶行督察之責。
從原始公社所有制進入奴隸主所有制,還有一點明顯的變化:在禹之前,部落首領的更替是採用禪讓制,也就是王位傳賢不傳子,將王位傳給品德最為高尚且受到眾人仰慕之人。禹本人在生前也打算這樣做,如他擬將王位留給皋陶,只是皋陶尚未來得及繼位就死了。禹又把帝位讓給益。益同禹並無親緣關係。十年之後禹死,情況發生了微妙的變化。在服喪三年完畢後,益並未去繼承王位,卻把王位讓給了禹的兒子啟,自己到箕山之南去躲避。據《史記》里的說法,是因為益輔佐禹時間不長,政績不明顯,天下不順服他,而順服品格更為賢德的啟;但這種解釋顯然不能服眾,難道連一天都沒有輔佐過禹的啟反而會有政績。其實,真正的原因是經濟因素。在禹的時期,由於農業進步和軍事勝利,部落中私有財富增加,人的私有觀念及私有欲望也增加,奴隸成為一種重要財產,統治奴隸成為權力的象徵。禹既然有了那樣大的權力,照當時人們變化了的眼光,為了保持權力與財產的穩定,當然應把王位傳給有血緣關係的兒子。《史記》里其實也不否認這一點。當諸侯們離開益去朝拜啟時,只說了一句發自肺腑的話:“這是我們君主禹帝的兒子啊!”於是,啟理所當然地繼承了禹的位子。
自啟之後,再也沒有恢復禪讓制,雖然有與夏同姓姒的部落有扈氏(今陝西鄂縣)起兵,反對啟破壞禪讓制,啟卻戰敗有扈,罰其做牧奴。啟死後,兒子太康繼位,太康之後有仲康、少康,直到帝胤甲和帝祭,共十三代,經歷四百餘年,都是子承父業,再也不曾看到禪讓的影子;反而是父傳子,子傳孫變成了天經地義。也就是說,由於私有制度的確立,禪讓制蛻變成了世襲制。
是什麼原因引起了這樣大的變化呢?用一句作答,就是私有財產的大幅度積累。是初是私有財產出現,後來是私有觀念隨之而興;再後來是私有財產增加,私有觀念更加膨脹;在這種連鎖反應的狀況下,部落里出現遺產繼承。與財產繼承相適應,部落首長祥讓制變為部落首長力世襲制。也就在這個時候,奴隸主占有製作為一種新制度被最終穩定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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