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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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是一個為徵收增值稅而暫時發布的條例。徵收對象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
條例修訂 條例全文以及修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該《實施細則》於2008年12月18日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
修改決定 實施細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tation 條例第十條第(一)項所稱個人消費包括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 (二)除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概述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
作品目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2016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2016修訂)是國務院於2016年02月06日發布,自2009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修訂 內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的第十四條規定,制定的關於我國土地增值稅條例的細則。
細則 條例 -
增值稅暫行條例
經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增值稅繳納辦法。
簡介 暫行條例 -
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
內容 範圍和稅率 稅收類型 徵收範圍 納稅對象 -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已經財政部部務會議和國家稅務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根據《中華人民...
法規背景 內容 -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13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已經1993年11月26日國務院第十二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1994年1月...
基本信息 其他信息 免稅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