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行業標準:車載式路面雷射平整度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行業標準:車載式路面雷射平整度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行業標準:車載式路面雷射平整度儀(JT/T 676-2009)》的附錄A為規範性附錄。本標準由全國交通工程設施(公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23)提出並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交通部科學研究院、南京比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普勒斯道路交通技術有限公司、北京星通聯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東南大學、北京市中科盈恆科技有限公司、武漢武大卓越科技有限公司。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行業標準:車載式路面雷射平整度儀(JT/T 676-2009)》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前言
1範圍
2規範性引用檔案
3術語和定義
4結構
5工作環境條件和試驗環境條件
6技術要求
7試驗方法
8檢驗規則
9標誌、包裝、運輸和儲存
附錄A(規範性附錄)國際平整度指數IRI計算程式

文摘

著作權頁:
2)路段測試法是在實際運營道路上選擇四段不同平整度水平的路段,IRI分布範圍分別為(0—2)m/km、(2~3)m/km、(3—4)m/km和大於4m/km;
3)Ⅰ級雷射平整度儀的檢定應選擇標準試驗路法,Ⅱ級雷射平整度儀的檢定可以採用路段測試法。
b)IRI標準值計算方法如下:
1)沿試驗線路起點以250mm間隔標記點位;
2)採用精密水準儀測量試驗線路各點位相對高程數據;
3)按照附錄A提供的計算程式以試驗線路縱斷面高程數據作為輸入量,計算試驗路段標準國際平整度指數IRI標值。
7.5.3檢測速度影響試驗步驟如下:
a)選擇IRI<3.0且分布均勻的300m長的試驗路段,在輪跡帶沿車道線平行位置畫上明顯的測線,並在始點、終點刻畫標記;
b)檢測車停在試驗路段始點位置前200m處,啟動檢測系統後車輛開始加速,車輛行至始點橫線位置時,速度應達到50km/h;
c)檢測車保持50km/h的速度勻速通過試驗路段,測試過程中雷射測距感測器應沿測線通過,當雷射測距感測器經過終點標記後,結束測試;
d)計算試驗路段的IRI值;按上述b)和c)的試驗方法,對此試驗路段重複測試五次,取平均值作為50km/h的IRI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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