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名片
冠軍杯足球賽於每年3月底開賽,進行為期一個多月累計30餘場次的比賽,有近萬人次前往觀看。同時,組委會還與校廣播站、校記者團等校內傳媒合作,將比賽進程實時公布。
活動介紹
比賽流程
第一階段:報名
報名資格的具體規定詳見《比賽規程》。體育組將對報名參賽隊員的身份進行認證,防止跨系參賽等現象的發生。身份確認後,體育組將分別為各參賽隊員製作參賽證。
第二階段:預賽
預賽階段的比賽分為東、西兩個賽區。比賽採用小組單循環與淘汰制相結合,每小組前兩名和小組成績最好的兩個第三名出線。具體規則詳見《比賽賽程》。
第三階段:複賽
複賽階段(即1/4決賽、1/2決賽)採用淘汰制。在1/4決賽之前抽籤決定八支隊伍的分區和對陣形式。如在比賽中出現比分完全相同,直接以點球決定勝出隊。
第四階段:決賽
決賽階段(即冠亞軍決賽和3、4名決賽),比賽地點定為東區大操場。採用一場定勝負形式。如在規定比賽時間內戰平,則進行加時賽,加時賽期間採用金球制勝法。如再次戰平,則以點球決定勝負。
參賽條件
1.各參賽隊以院為單位報名,每院限報1隊。不允許跨院聯合組隊,少年班、青年教工(教學單位員工如不代表所在院參賽即可加入)、火災加速器聯隊可單獨組隊。
2.參賽隊員必須是本校在籍全日制脫產生、研究生、本科生、留學生及青年教職工 。
3.各參賽隊限報隊員25名,(除青年教工聯隊外)每隊限報5名所屬院系單位的青年教職工,但每場比賽只允許同時有三名上場參賽。另設領隊、副領隊及教練各1名。領隊、副領隊均須持“領隊證”上崗,教練員持“教練員證”上崗,隊員持“參賽證”上場比賽。
比賽規則
1.本屆比賽採用單循環加淘汰制,每小組前兩名和小組成績最好的兩個第三名出線。
2.比賽分三組,所有比賽在東西區兩個場地進行。
3.每場比賽分為上下半場,各45分鐘,中場休息10分鐘。
4.比賽期間勝積3分,平積1分,負為0分。小組排名按積分;如一個小組中出現兩支或兩支隊伍以上積分相同者按:相互間勝負、淨勝球、進球數決定名次;如再次相同按全部比賽的淨勝球,進球數,抽籤決定名次。三個小組第三名成績按其小組賽最終的積分成績比較,如三個小組第三名成績相同則按淨勝球、進球數決定名次,如再次相同抽籤決定。
5.每場比賽上場隊員為11名,包括1名守門員。全場可更換隊員5名,更換隊員的場上位置不限,被替換下場的隊員不能再次上場。上場隊員必須著統一隊服和固定號碼,嚴禁混穿或混號,服裝號碼與參賽證號碼一致,場上隊長必須配戴隊長袖標。
6.場上隊員必須穿著帆布面、膠底足球鞋,不允許使用護腿板和使用或佩帶容易傷及對方隊員的物品,如皮質球鞋(包括鋼釘、膠釘)、手錶、項鍊等。一經發現,裁判員有權將其罰出場。
7.參賽隊必須嚴格遵守比賽時間,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比賽場地開始檢錄。若超過規定時間10分鐘到達比賽場地隊員不足7名,以該隊棄權論,判為0:3負。裁判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如出現雙方都遲到的情況,記本場比賽輪空,雙方均不積分,並不再擇時重賽。
8.如遇考試等情況,提前三天向組委會提出申請,由組委會協商,重新安排比賽時間。如遇天氣惡劣等不可抗拒之事實,由組委會提前一天和比賽雙方協商,重新安排比賽時間。
9.參賽隊放棄比賽,需提前三天向組委會說明,則按棄權處理。
10、淘汰制比賽在90分鐘內戰平,雙方直接以點球決定勝負隊。
11、.其他規則參照國際足聯相關規則。
獎勵
比賽設冠軍、亞軍、季軍及體育道德風尚獎。分別頒發獎盃、獎狀及獎金。
其中,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方法:由參賽隊在本次比賽中得到的所有紅黃牌數(紅牌算2分,黃牌算1分)相加除以其參賽場次,得數最小的兩支隊伍入選。
如何舉辦冠軍杯
組織流程
確定合作方式(校學生會與校足協聯辦)->組建組委會->編寫計畫書-> 編寫團學計畫書->編寫商業計畫書->聯繫裁判及贊助商->前期宣傳->發布啟動通知->接受報名->召開領隊會議->開幕式 ->進入比賽並實時發布戰報->閉幕式及頒獎典禮
涉及書面材料
1.商業計畫書:介紹活動並說明費用及贊助商收益
2.團學計畫書:面向校團委的規範計畫表格,附有賽程安排 等
3.啟動通知:寫明面向對象、組隊方式以及舉辦方式,並留下負責人的通聯方式
4.參賽細則:比賽規則以及各種注意事項,獎懲方式的詳細說明
5.球隊報名表
6.領隊會議簽到表
7.領隊委權書
8.比賽記錄單
9.比賽延期處理決定通知
10.橫幅申請書及場地申請書
11.戰報
12.宣傳海報
13.裁判費簽收表
14.資金明細
15.總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