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知識產權局

中山市科技局(知識產權局)為中山市人民政府主管科技工作、專利工作和負責協調本市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的工作部門(中山市科學技術協會經市委市政府批准已於07年底獨立建制)。

主要職能

中山市知識產權局主要職能

中山市科技局(知識產權局)為中山市人民政府主管科技工作、專利工作和負責協調本市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的工作部門(中山市科學技術協會經市委市政府批准已於07年底獨立建制)。其主要職責包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科學技術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規範性檔案和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2、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優先領域;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市科技創新能力;參與對經濟與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跨部門、多學科的綜合性項目、引進項目的論證與決策。
3、組織申報省以上科技攻關、星火計畫、火炬計畫、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重點新產品計畫和軟科學研究等科技計畫,組織實施市一級科技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省、市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組建計畫,加強巨觀管理。
4、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與套用技術的發展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指導各種科技示範推廣基地、高新技術開發區的建設;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工作。
5、負責管理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用”、科技專項資金和科技發展基金。
6、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參與研究制定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協同有關部門抓好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7、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計畫;負責有關科技外事審核工作。
8、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促進民營科技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科技評估等科技服務機構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9、負責科技信息、科技宣傳、科技統計和科技期刊的管理工作;負責市科技信息網路管理工作。
10、指導、協調市直各部門和各鎮(區)的科技管理工作。
11、開展專利執法工作,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指導企業專利工作,組織重大專利技術實施;負責專利市場的規範和管理;開展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
12、歸口管理地震辦公室。
13、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元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規科)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會務、文電、檔案、信息、信訪、保密、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目標管理、安全保衛、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後勤保障等工作;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科技和智慧財產權工作方針、政策的意見和辦法;組織對科技工作重大問題進行調研,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管理軟科學研究工作;擬訂科技和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建議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科技和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二)科學技術普及科

負責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擬訂全市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全市重大科普活動和科普基地建設工作,推進科普能力建設;負責科技和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教育培訓;負責科技和智慧財產權對外宣傳報導工作,管理科技和智慧財產權工作信息網路;承擔市科技領導小組和科技進步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發展計畫科

組織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擬訂市本級各類科技計畫;組織開展對全市重大科技計畫項目進行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擬訂相關配套政策,對重大科技專項實施中的重要調整提出建議,參與全市重大技術引進、技術改造、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的前期預評估和論證工作。負責科技和智慧財產權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擬訂科技經費使用管理的具體辦法和科研條件平台建設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強化科技投入及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負責科技統計和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監管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及財務工作。

(四)農村和社會發展科技科

研究提出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和實施農村和社會事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組織申報並實施各級各類農業科技計畫和社會事業科技計畫;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建設、農村科技培訓、科技幫扶、科技興縣(區)和統籌城鄉科技發展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科技服務體系。

(五)高新技術與合作交流科

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及園區、基地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申報並實施工業領域各級各類科技計畫,負責科技交流與合作,指導協調企、事業單位與科研院所、大專院所的科技交流與合作工作,搭建產學研科技合作平台,促進產學研結合和創新體系建設。

(六)科技成果科(行政審批科)

擬訂科技成果評價、科技獎勵、科技成果推廣、促進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國家、省級科學技術獎的申報和廣元市科學技術獎的評審工作;指導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工作,負責科技成果推廣項目發布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認定、申報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技術市場工作,指導科技中介組織建設。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七)智慧財產權科

研究提出貫徹落實國家、省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具體辦法;編制並實施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計畫;參與以智慧財產權為主要內容的無形資產評估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專利和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宣傳普及、教育培訓。承擔市智慧財產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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