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職責
按照相關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林業部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的指導下展開工作。
中央人民政府林業部主管全國的林業建設等工作。
歷史沿革
1949年10月,根據9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設定中央人民政府林墾部。
1951年11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將中央人民政府林墾部更名為 中央人民政府林業部,其所管轄的墾務工作移交給中央人民政府農業部負責,現在相應的國務院職能部門為國家林業局。
歷任部長
梁希(1951年11月-195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