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礦業大學學生黨員工作站總站

中國礦業大學學生黨員工作站總站

中國礦業大學黨員工作站總站是我校黨委組織部、校學生工作處領導下的一個學生黨員機構。隨著學校學生黨建工作的逐步深入,學生黨員無論從數量還是從質量上都取得了新的突破;加上各個學院努力實踐科學發展觀,積極開展黨建創新工作,分屬各學院的學生黨員工作站都已陸續建立並已初具規模。學生黨員工作站可以說是學校在學生黨建上面的一個創新點,它的成立為黨員深入民眾、服務同學、修養黨性提供了必要條件。 由於各個學院對學生黨員工作站的重視程度不一樣,加上各個工作站無論是在建站思想,還是在開展各項工作中都沒有形成統一的步伐。所以現階段我校學生工作站呈現參差不齊的狀態。在這樣一個新時期和新形勢下,校黨委組織部、校學生工作處於2009年4月成立了中國礦業大學黨員工作站總站。黨員工作站總站的建站宗旨是:服務、溝通、協調、考核,由信電學院松2黨員工作站擔任第一任主任單位、外文學院黨員工作站擔任第已任副主任單位。自總站建立之日起,我站所有成員團結一致,敢於拼搏,勇於創新。通過將近五個月的努力現階段的工作站總站已經初步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和比較健全的機構設定,不僅從形式上將我校20多個黨員工作站組織了起來,更從思想上把各個黨員工作站統一了起來。

機構組成

一、工作站設站長1名,常務副站長1名,副站長3名。其中1名副站長由總站副主任單位外文學院的學生黨員擔任。當站長有事不能組織站內工作時,常務站長可以行使站長一切權力。

二、工作站下設秘書處、紀檢部、宣傳部三個部門,每個部門設部長1名,副部長2名,部員若干。

三、站務委員會為黨員工作站總站的最高決策機構,站務委員會由總站站長、常務副站長、副站長和各分站站長組成。

四、總站所有職務原則上必須由在校學生黨員擔任,有特長學生(如在宣傳或組織等方面突出者)有意願加入,亦可向工作站提出申請。

五、為提高我站工作效率,工作站設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總站站長、常務副站長、副站長、各部部長組成。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我站開展各項工作的前期工作,為我校工作站的逐步統一提供切實和可行的方案。

章程

總則

第一條 中國礦業大學學生黨員工作總站是由中國礦業大學黨委組織部、中國礦業大學學生工作處領導的學生黨員組織,是上級黨組織與各學院黨員工作分站的橋樑與紐帶,是加強基層黨建的重要戰鬥堡壘。

第二條 中國礦業大學學生黨員工作總站的宗旨是: 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學校的相關統一部署,統籌、協調、宣傳、考核各分站工作。

第三條 總站的各項工作須嚴格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黨的章程及紀律、中國礦業大學校紀校規。

第四條 本章程對總站的任務、總站的機構設定、總站成員、總站會議、總站經費等內容做出規定。

工作站任務

第五條 組織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以及“科學發展觀”等重要思想,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學習黨中央、上級黨委的檔案及決議。

第六條 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動員黨員努力完成所擔負的各項任務。

第七條 對黨員進行政治思想教育和黨的傳統作風教育,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遵守紀律,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第八條 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揭露改正工作中缺點和錯誤,糾正不良之風。

第九條 協調各學院黨員工作站的工作,指導其更好的開展各項工作並對其定期進行考核、評比與表彰。積極配合學校有關部門的工作,切實的為廣大同學服務。

機構設定

第十條 中國礦業大學黨員工作總站由站務委員會、站長、常務副站長、秘書處、宣傳部、紀檢部以及各學院黨員工作分站組成。

第十一條 中國礦業大學生黨員工作站總站站務委員會:站務委員會是總站的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制定總站章程,規章制度以及發展路線,同時對總站的工作進行監督,對總站重大事件進行決策。

站長:負責統籌安排總站工作的開展以及上級領導老師,主任單位,指導老師的溝通。主持站務委員會的召開,協調總站與學校各級學生組織的關係。

常務副站長:負責總站的日常事務,指導秘書處,宣傳部,紀檢部的工作展開。

秘書處:負責總站的理論知識學習以及資料和檔案的整理和管理,信息的傳達,匯總各學院工作站相關資料,協助站務委員會協調好於各學院工作站的關係。

宣傳部:負責對總站合格學院學生黨員工作站工作成果的宣傳和展開。

紀檢部:負責對總站成員日常表現進行監督和考核,同時負責對各學院學生黨員工作站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審查和考核。

第十二條 各學院學生黨員工作站是在校黨委組織部和學生工作部領導下,由學院黨委具體負責,立足學生學習、生活、活動場所開展工作的學生黨員工作機構。

各學院學生黨員工作站設立站務委員會,具體負責學生黨員工作站的各項工作。站務委員會一般由5——7人組成,最多不超過9人;設站長1名,同時視具體情況設1——3名副站長,設3——5個工作部門,具體組織開展各項工作。

成員

第十三條 黨員工作站成員必備條件:

(一)、在思想上必須具有共產主義堅定信念,要堅定樹立共產主義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二)、在政治方面必須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要樹立全局思想、團結協作。模範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廉潔自律,嚴於律己,公道正派。

(三)、在行動上必須時刻牢記自己是一個共產黨員,時刻以共產黨員的標準來衡量自己。以精益求精的業務素質,開拓創新的工作措施,辛勤奉獻的工作精神,講求實效地完成工作任務。

(四)、要樹立宗旨意識,忠於職守,勇於創新,不計個人得失,以民眾利益為最根本利益,一切工作為人民民眾服務。

第十四條 成員義務:

黨員工作站全體成員除必須遵守《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一章第三條所規定的義務之外,還必須履行如下義務: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黨的章程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切實履行黨員義務,在與同學交往 的過程中,做到謙遜,禮讓,吃苦在前,享樂在後。

(二)、自覺加強黨的基本知識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等理論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政治素養和理論水平,充分發揮學生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的先鋒模範作用。

(三)、發揮橋樑作用,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反映情況,並做好跟蹤落實和反饋工作。

(四)、黨員工作站的全體成員必須服從並認真執行校黨委、學工處、站務委員會的決定,認真完成分配任務,積極主動參加黨員工作站組織的會議和活動。

第十五條 成員權利:

黨員工作站成員除享有《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一章第四條所規定的權利之外,還享有如下權利:

(一)、參加工作站組織的培訓等相關活動的權利。

(二)、對工作站以及各學院分站工作提出建議、質詢和批評的權利。

(三)、對黨員工作站站務委員會及其成員有監督的權利,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四)、對工作站做出的各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各成員有保留和抗訴的權利,但在決議有效期限內必須堅決執行,並採取正當途徑進行申訴。

(五)、對工作站的公共物品、公開的數據資料等資源的使用權利。

會議

第十六條 工作站召開的會議主演是總結上階段的工作、布置下階段任務、研究緊急事務等。

第十七條 會議的形式主要有:工作總站全體成員大會、總站站務委員會會議、各部門會議、緊急會議等。

第十八條 每次會議均需有會議記錄,並報秘書處備案。

經費

第十九條 經費來源:

1、上級撥款

2、資助與捐贈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條 建立站務委員會領導下的民主理財管理體制。

第二十一條 經費的使用須公開透明,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

站牌

第二十二條 中國礦業大學黨員工作總站站牌由 組成。

第二十三條 站牌應在工作站工作、參加站內集體活動、參加站內會議等場合正確佩戴。

附則

第二十四條 中國礦業大學黨員工作總站簡稱工作總站。

第二十五條 各實施細則根據本章程制定。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解釋權、修改權歸總站站務委員會。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發布起施行。

主持活動

“關注兩會”活動成果展

“關注西南旱災,彰顯社會責任”主題教育

中國礦業大學第一屆學生黨員活動月

成員示例

中國礦業大學學黨員工作站總站

礦業學院梅三黨員工作站

安全學院梅三黨員工作站

力建學院杏一黨員工作站

機電學院桃二黨員工作站

信電學院松二黨員工作站

信電學院松三黨員工作站

信電學院竹四黨員工作站

資源學院杏二黨員工作站

電力學院桃二黨員工作站

化工學院杏一黨員工作站

管理學院松一黨員工作站

管理學院竹二黨員工作站

環測學院桃五黨員工作站

材料學院桃五黨員工作站

文法學院桃四黨員工作站

理學院梅一黨員工作站

外文學院竹三黨員工作站

計算機學院梅二黨員工作站

計算機學院竹一黨員工作站

體育學院桃三黨員工作站

藝術學院桃四黨員工作站

歷任站長

2008-2009 馬 愷

2009-2010 孟東升

2010-2011 高瑞環

2011-2012 張富雅

2012-2013 呂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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