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玉雕大師

中國玉雕大師是一大批玉石雕刻的優秀人才,他們在繼承和發揚民族傳統技藝的基礎上大膽創新,融入新的美學元素和時代特色。 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自2004 開始,在整個行業內開展了中國玉石雕刻大師榮譽稱號的評定工作。截止2011年,共組織了4屆評審,在全國範圍內評選中國玉石雕刻大師146位。這項工作的啟動,對中國玉石雕刻產業的健康發展具有極大的推動作用,也具有極高的示範效應。特別是在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和嚴謹公證方面成為業內公認的有影響力的權威評審活動。

簡介

中國玉雕大師是一大批玉石雕刻的優秀人才,他們在繼承和發揚民族傳統技藝的基礎上大膽創新,融入新的美學元素和時代特色。

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自2004 開始,在整個行業內開展了中國玉石雕刻大師榮譽稱號的評定工作。截止2011年,共組織了4屆評審,在全國範圍內評選中國玉石雕刻大師146位。這項工作的啟動,對中國玉石雕刻產業的健康發展具有極大的推動作用,也具有極高的示範效應。特別是在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和嚴謹公證方面成為業內公認的有影響力的權威評審活動。

評定管理

(二00八年三月修訂)

為扶植玉石雕刻人才成長,鼓勵優秀玉石雕刻人才不斷進取,促進具有時代特色的玉石雕刻文化的發展。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根據《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章程》、《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玉石分會工作條例》和我國玉石行業的實際情況,開展"中國玉石雕刻大師"評定、管理工作,特制定《"中國玉石雕刻大師"榮譽稱號評定、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條 "中國玉石雕刻大師"是中國玉、石雕刻行業內技術、藝德方面的榮譽稱號。

第二條 "中國玉石雕刻大師"的評定範圍為全國範圍內從事玉、石雕刻工藝的專業技藝人才。。

第三條 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是"中國玉石雕刻大師"榮譽稱號的評定組織機構。由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選聘相關人員組成 "中國玉石雕刻大師評定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中國玉石雕刻大師"的評定工作。

第四條 申請榮譽稱號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連續從事玉、石雕刻專業工作十年以上,同時具備雕刻創作、設計、製作能力,具有鮮明的藝術風格,作品具有獨特的藝術性。對於有突出才藝者可放寬從業年限的要求,破格評定。

(三)申請者在行業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多次在國內外有影響的展覽或行業評比中獲獎。

第五條 推薦與自薦程式(可選以下三種方式中的一種)

(一)由全國省(市)級珠寶玉石首飾業協會(商會)等行業組織推薦"中國玉石雕刻大師"榮譽稱號候選人,並出具推薦意見書及被推薦者的個人申報材料。

(二)個人自薦者需提供所在省(市)級珠寶玉石首飾業協會(商會)等行業組織的推薦意見書及自薦申報材料。

(三)個人自薦者也可由兩名國家級玉、石雕刻方面的大師(中國工藝美術大師或中國玉石雕刻大師)出具推薦意見書並提供個人申報材料。

第六條 評定程式

(一)提交個人申報資料及推薦意見書;

(二)經評定工作委員會評審確定候選人並予以公示;

(三)根據公示反饋意見,由評定工作委員會最終確定"中國玉石雕刻大師"榮譽稱號獲得者並予以公布。

第七條 評定辦法

(一)申請人需提交的申報資料:

①《"中國玉石雕刻大師"榮譽稱號申報表》

②個人業績、成果材料及學歷、職稱、獲獎證明的複印件;

③關於本行業技藝研究的論文;

④反映申報人最高技藝水平的作品照片5張,每張不小於5英寸(即通稱的5寸照片)並統一裝訂成A4規格(規格21X29.6厘米即普通信紙大小);

⑤申報人所在省(市)珠寶玉石首飾業協會(商會)或兩名國家級玉、石雕刻方面的大師的推薦意見書。

(二)由評定工作委員會對申報人員提交資料進行初審,確定候選人並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5天。

(三)在綜合反饋意見後,由評定工作委員會最終評審確定"中國玉石雕刻大師"榮譽稱號獲得者並予以公布。

(四)由評定組織機構為"中國玉石雕刻大師"榮譽稱號獲得者頒發榮譽證書。

第八條 為尊重人才,並發揮他們的帶動示範作用,建議"中國玉石雕刻大師"榮譽稱號獲得者的所在單位,根據本單位情況,實行大師崗位補貼。

第九條 "中國玉石雕刻大師"是從業人員的榮譽稱號,對偽造事跡或竊取他人成果,騙取榮譽稱號的,經評定工作委員會核實,報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批准,可以撤消其榮譽稱號,收回榮譽證書。

第十條 已獲得中國玉石雕刻大師榮譽稱號的人員,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道德標準,有損中國玉石雕刻大師榮譽的,收回榮譽證書,停止因獲得榮譽稱號所享受的一切待遇,並通過媒體予以公示。

第十一條 "中國玉石雕刻大師"原則上每兩年評定一次。

第十二條 為促進"中國玉石雕刻大師"榮譽稱號獲得者在已有成就的基礎上不斷進取,不斷創新,"中國玉石雕刻大師"實行註冊制,每兩年註冊一次,由獲得榮譽稱號後的第三年開始註冊。

對無故不參加註冊的榮譽稱號獲得者,將給予通知督促,對在限期內仍不參加註冊者將撤銷其榮譽稱號並予以公示。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在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修訂補充。

大師名錄

第一屆

常世琪、李博生、姜文斌、江春源、華萍、郭祥忍、郭石林、郭懋介、郭功森、顧永駿、高義進、高祥、馮久和、崔奇銘、馮道明、馮久和、林伯正、林東、林發述、林飛、林福照、林觀博、林亨雲、林如奎、劉林閣、劉忠榮、馬學武、孟慶東、倪東方、倪偉濱、牛克思、錢高潮、沈建元、施秉謀

宋建國、宋世義、汪德海、王平、王希偉、王耀棠、王祖光、蔚長海、魏玉忠、吳德升、仵應文、薛春梅、楊世昌、易少勇、袁嘉騏、張愛光、張愛廷、張偉良、張玉珍、張志平、周金甫

第二屆

馬進貴、林愛平、連青雲、李矛矛、蔣喜、陳小甫、陳敬祥、車紹國、裘良軍、謝華、王一帆、姜栓蘭、黃鴻、胡毓昆、郭海軍、張鐵成、於涇、董毓慶、張海政、尤志光、葉品勇、楊曦、楊克全、顏桂明、翁祝紅、翁偉民、王俊懿、蘇然、宋鳴放、沈德盛、邵景興

第三屆

瞿惠中、潘錫存、潘成松、樊軍民、翟念衛、喻朝光、黃罕勇、崔磊、陶巍、陶虎、趙琦、趙國安、洪新華、林金波、周雁明、卓乃樞、陳國良、陳江、鄒小林、邵城鑫、楊傳烈、李德、李福生、李鐵光、李海奇、張春明、張保國、張紅哲、劉寶瑋、劉國蘭

第四屆

蔣宏利、朱仁尊、鄭繼、鄭全、趙顯志、趙敏、張曉玲、張清雷、張克釗、俞挺、葉志偉、葉品然、仵孟超、吳灶發、吳金星、王磊、王冠軍、唐書濤、蘇偉、瀋水富、瞿利軍、邱中平、劉月川、劉劍剛、葛洪、范同生、范浩剛、杜立華、陳建毅、陳東平、楊文雙、林劭川

第五屆

夏文博、阮亞鋒、董春玉、郭萬龍、徐志浩、張煥慶、王小哲、吳慶同、李劍、劉國皓、陳孝賢、馬鳳山、孫立國、王鑫、楊輝、曹揚、王金忠、仵子輝、林國華、陳冠軍、程磊、顧銘、何兵、侯曉峰、林光、楊光、朱玉峰、郭文安、馬秀芳、郭紫陽、劉忠山、余志群

第六屆

陳健、何馬、黃楊洪、劉昱廷、王世偉、魏敦旭、楊冰、張春風、周志國、卓凡、劉曉波、孫有庚、王東光、王金高、謝麟、陳越、范德龍、龐然、張炳光、黃余呈、林敏、劉東、羅永東、馬洪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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