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明朝是漢族地主階級建立的最後一個王朝,也是中國歷史發展進程的一個重要轉折時期。它跨越了14世紀中葉至17世紀中葉整整300多年。它一方面把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官僚政治推到了一個新的高度,社會經濟發展也超過了宋元時代的最高水平並從中醞釀著新舊交替的衝動;另一方面伴隨明朝的由盛而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都顯示出天崩地解的徵兆,延續幾千年的中國封建社會由此進入了晚期發展階段。本書以政治史的演變為基本線索,力圖體現社會史和經濟史相結合的特色,同時著力於社會經濟、軍事、文化、民俗、中外關係等方面的闡述,以求揭示社會變遷的脈絡,展現當時社會整體的風貌。本書的寫作,儘可能地吸收、消化中外學界明史研究的成果;作者努力將畢生對明史的見解系統化並貫穿在動態的歷史敘述之中。
作者介紹
傅衣凌 (1911~1988) 。中國歷史學家﹐中國社會經濟史學主要奠基者之一。原名家麟﹐筆名休休生。福建福州人。1911年5月29日(宣統三年五月初二)生。1934年畢業於廈門大學歷史系。1933年發表《秦漢之豪族》等論文﹐開始步入史壇。1935年赴日本法政大學研究院攻讀社會學﹐博覽中國古籍﹐兼收並蓄經濟學﹑社會學知識。1937年夏回國。抗戰爆發後﹐積極投身救亡運動。1941~1945年﹐先後應聘到邵武協和大學﹑閩清福建學院﹑南平省立師專等校任副教授﹑教授。他致力於中國經濟史﹐特別是農村經濟史的研究﹐從社會史的角度研究經濟﹐從經濟史的角度剖析社會。他以初步學習亞細亞生產方式理論的體會﹐吸收傳統學術和日本史學﹑西方社會學﹑經濟學﹑民族學的長處﹐注重民間記錄的蒐集﹐進行社會調查﹐先後編著出版了《福建省農村社會經濟參考資料彙編》(1942)﹑《福建佃農經濟史叢考》(1944)兩書。後者是中國社會經濟史學開拓時期的力作之一﹐很快被介紹到日本﹐成為戰後日本史學界重建中國史學方法論的來源之一﹔而後又傳播到美國﹐成為美國五﹑六十年代新漢學研究方法的重要組成部分。1946年1月﹐傅衣凌在福建省研究院社會科學研究所任研究員﹐連續發表了徽州商人﹑洞庭商人﹑陝西商人﹑福建海商等系列論文。1947年寫成《清代中葉川陝湖三省地區的手工業生產形態》一文﹐首次提出手工業中資本主義萌芽問題。在從事學術研究之餘﹐他參加愛國民主運動﹐於1947年加入中國民主同盟。1950年﹐傅衣凌回廈門大學工作。歷任第五﹑六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民主同盟中央委員﹑中央參議委員會委員﹑民盟福建省委副主委﹔中國史學會理事﹑中國經濟史學會副會長﹔福建省社科聯副主任﹑顧問﹐福建省歷史學會會長﹔廈門大學副校長﹑文科學術委員會主任﹑古籍整理委員會主任﹑歷史系主任﹑歷史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主編﹑《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主編﹑名譽主編﹔中國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兼任研究員﹔日本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客座教授。1980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50年代以來﹐他以探究中國封建社會長期遲滯問題為核心﹐集中研究明清社會經濟史﹐發展了社會史和經濟史相結合的治學風格﹐建立了從研究新﹑舊兩種因素的矛盾變化來把握社會經濟的實質和把社會經濟構成和階級構成﹑階級鬥爭聯繫起來考察的基本構架﹐提出中國封建社會彈性論﹑鄉族論﹑中國資本主義萌芽論等比較系統的獨到見解﹐受到海內外學術界的矚目和重視。1988年5月14日﹐逝世於廈門。編著有﹕《明清時代商人及商業資本》(1956)﹑《明代江南市民經濟試探》(1957)﹑《明清農村社會經濟》(1961)﹑《明清社會經濟史論文集》(1982)﹑《明清福建社會與鄉村經濟》(與楊國楨共同主編﹐1987)﹑《中國通史參考資料》古代部分第七冊(主編﹐1988)。遺著有﹕《明清社會經濟變遷論》﹑《明清封建土地所有制論綱》﹑《傅衣凌治史五十年文編》等。
楊國楨,男,1940年3月出生,福建龍巖人。無黨派人士,第七、八、九屆全國政協委員。1961年畢業於廈門大學歷史系,留校工作至今。1985年晉升教授,應邀赴日本京都大學、東京大學共同研究三個月,赴美國史丹福大學訪問研究一年,併到日本大阪大學、名古屋大學、東北大學和美國哈佛大學、華盛頓大學、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加拿大哥侖比亞大學作學術報告與學術交流。
1986年起任博士生導師,1987年起任廈門大學歷史研究所所長。1994年,應邀赴英國牛津大學東方研究所合作研究半年,併到荷蘭、比利時、新加坡學術訪問。1996年,受聘台灣"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客座教授。曾任全國重點學科專家評議組和國家教委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現任廈門大學歷史研究所所長、《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主編、林則徐研究會會長、中國史學會理事、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廈門大學學術委員會、學位委員會委員,福建省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歷史學科組組長。
??楊國楨教授長期致力於明清史和明清社會經濟史的研究,尤對民間契約文書、海洋社會經濟史和林則徐研究造詣較深,是全國重點學科廈門大學專門史(中國經濟史)學科帶頭人。他提出中國封建土地所有權具有多重性結構的"封建土地所有論",社會區域經濟是社會環境、社會行為和價值體系組合的有機體的概念,建立中國海洋社會經濟史學科和海洋人文社會學的倡議,以及林則徐、陳嘉庚研究和對契約文書體系、契約文化、契約學的論述,受到學術界的重視。主持六五、七五國家社科重點項目"明清福建地區經濟史研究"、七五國家教委社科項目"明清東南區域沿海與山區經濟的比較研究"、《明史新編》,八五國家教委社科項目"明清中國沿海社會與海外移民",九五福建省社科項目"福建海洋發展研究"、國際合作項目"閩台社會文化比較研究"等,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論著或合著曾獲全國愛國主義歷史通俗讀物優秀獎、國家教委和福建省社科成果二等獎、中國社會科學院優秀成果一等獎。指導的研究生,已有20人獲博士學位,其中二人擔任博士生導師。1987年,福建人民政府表彰為有突出貢獻的科技工作者。1992年,國務院頒給享受政府特殊津貼證書,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省首批優秀專家稱號。1994年,被評為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995年,被評為廈門大學優秀研究生導師。
??著有《林則徐傳》、《陳嘉庚》、《明清土地契約文書研究》、《林則徐論考》、《閩在海中--追尋福建海洋發展史》;合著有《陳嘉庚傳》、《明史新編》、《清代全史》第五卷、《明清時代福建的土堡》、《明清中國沿海社會與海外移民》;主編有《明清福建社會與鄉村經濟》、《李光地研究》、《林則徐》(大型畫冊);編有《林則徐書簡》、《閩南契約文書綜錄》、《傅衣凌治史五十年文編》、《中國通史參考資料·古代部分第七冊》(參編);點校有《西海紀游草》。目前承擔九五國家重點圖書項目《海洋與中國叢書》(主編)和《林則徐全集》(副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