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安徽省體育總會設秘書處負責省體育總會日常工作。省體育局共有直屬事業單位13個。其中直接從事競技體育的直屬事業單位有:安徽體育運動職業技術學院,重競技運動管理中心、射擊水上運動管理中心、武術拳擊運動管理中心、球類運動管理中心、體操擊劍運動管理中心、田徑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安徽體育科學技術研究所,省體育局訓練基地管理中心。其他4個直屬事業單位是:省社會體育指導中心、省體育中心、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省體育局機關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體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全省體育發展戰略,擬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三)統籌規劃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協調體育訓練、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組織重大體育競賽,指導省優秀運動隊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五)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
(七)指導、管理體育外事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對外體育交流與合作。
(八)組織開展體育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九)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體育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行政事務;負責機關文電、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會務、信息、宣傳、檔案、信訪、保密等工作;承辦本系統外事有關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擬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調查研究體育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組織體育法制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有關工作。
(三)民眾體育處。
擬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草案;貫徹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
(四)競技體育處。
擬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草案和體育競賽管理制度;指導、協調體育訓練、競賽、優秀運動隊建設、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體育系統高、中等體育專業教育;組織協調重大賽事的競賽、備戰和參賽工作;組織開展體育科研攻關和成果推廣;承擔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的具體工作。
(五)青少年體育處。
擬訂青少年體育發展規劃草案、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和有關學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導開展青少年業餘訓練及相關活動;組織指導青少年體育競賽和重大青少年國內外體育比賽參賽工作。
(六)體育經濟處。
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草案,政策建議;承擔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具體工作;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監督管理公共體育設施;承擔體育統計工作;承擔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工作;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預算管理、計畫內投資及財務管理工作。
(七)人事處。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協調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工作;承辦全省性體育社團和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資格審查工作。
離退休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省體育局紀檢組(監察室) 按照《省紀委 省委組織部 省編辦 省監察廳關於對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的規定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