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法年刊2007

第二部分為“商人團體的法律問題”。 第三部分為“《破產法》實施問題”。 第四部分為“保險法實施問題與完善”。

內容介紹

《中國商法年刊2007:和諧社會構建中的商法建設》分為四部分。第一部分為“‘商事通則’的制定與商法體系的完善”。主要是對商事通則立法的必要性、商事通則的定位、商事通則的內容、商事慣例等問題進行研究。“商事通則”問題是本次年會討論的一個中心。
第二部分為“商人團體的法律問題”。結合我國社會經濟生活的實踐。人們將研究的範圍界定在商會和行業協會兩個方面,集中研究了商人團體的性質與定位、商人團體的功能、商人團體與政府的關係和商人團體立法等問題。
第三部分為“《破產法》實施問題”。如何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解決破產法實施中的問題。成為商法研究中的一個重要領域,此部分主要研究了如何理解新破產法的宗旨、上市公司破產的特別程式、清算人責任的認定、破產管理人的確定與職責、破產撤銷權的行使等。
第四部分為“保險法實施問題與完善”。針對我國保險法面臨修改的現狀,這一部分對保險法的修改與對商業保險的適應性、保險契約法與保險業法合一與分離的利弊得失、最大誠信原則和強制保險等問題進行了研究、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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