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北京監管局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中國保監會規章,擬訂和落實轄區內財產保險市場監管的相關實施細則、具體辦法和工作措施;檢查規範財產保險市場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轄區內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非現場監管;承辦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及財產保險公司行銷服務部準入、變更、退出等事項的審批和管理工作;審查和管理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財產保險條款及費率的有關管理工作;研究財產保險市場運行情況,提出政策建議;協助處理保險業務方面的信訪投訴工作。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中國保監會規章,擬訂和落實轄區內人壽保險市場監管的相關實施細則、具體辦法和工作措施;檢查規範人身保險市場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轄區內人壽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非現場監管;承辦人壽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及行銷服務部準入、變更、退出等事項的審批和管理工作;審查人壽保險公司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人身保險條款及費率(含短期健康險、短期意外險)的有關管理工作;研究人身保險市場運行情況,提出政策建議;協助處理保險業務方面的信訪投訴工作。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中國保監會規章,擬訂和落實轄區內保險中介市場監管的相關實施細則、具體辦法和工作措施;檢查規範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市場行為,會同有關處室檢查規範行銷員及兼業代理機構的市場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非現場監管;根據中國保監會的授權,承辦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準入、變更、退出等事項的審批和管理工作,審查有關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承辦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的準入、變更、退出等事項;負責組織轄區內保險中介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工作;研究保險中介市場運行情況,提出政策建議;協助處理保險業務方面的信訪投訴工作。

機構簡介

2000年4月28日,中國保監會北京辦事處成立。2004年2月6日,經中國保監會批准,更名為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簡稱“北京保監局”),根據中國保監會授權履行行政管理職能,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一監督管理北京保險市場,維護北京保險市場的合法、穩健運行,引導和促進北京保險業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主要職責

北京保監局作為中國保監會的派出機構,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訂轄區內保險業發展戰略規劃;
(二)依據中國保監會的授權,依法對轄區內保險機構、保險中介機構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三)根據中國保監會的規章,制訂轄區內保險市場監管的相關實施細則、具體辦法和工作措施;
(四)依法查處轄區內保險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保險市場秩序,依法保護被保險人利益;
(五)監測、分析轄區內保險市場運行情況,預警、防範和化解轄區內保險風險,並將有關重大事項及時上報;
(六)負責轄區內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市場準入、退出等有關事項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審查核准相關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
(八)負責管理有關的保險條款及費率;
(九)歸口管理轄區內保險行業協會、保險學會等行業社團組織;
(十)中國保監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簡介

局長丁小燕
丁小燕:女,1955年4月生,曾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從事金銀管理、信貸管理、金融監管、保險監管工作。1998年11月調入中國保監會,歷任中國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副主任、主任,現任中國保監會北京監管局局長。
副局長劉躍林
劉躍林:男,1961年2月生,曾任中國保監會辦公廳綜合處副處長、處長、中國保監會北京監管局局長助理,現任中國保監會北京監管局副局長。
局長助理羅青
羅青:女,1965年11月生,曾在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國務院辦公廳工作,2000年8月調入中國保監會北京辦事處,現任中國保監會北京監管局局長助理。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擬訂北京保監局辦公規章制度,組織協調日常辦公;督辦局領導批辦的重要事項;組織承辦重要會議;負責北京保監局公文處理工作,對各類公文進行核稿,承擔有關檔案的起草;負責新聞宣傳工作,會同有關處室發布北京保監局對外新聞和信息;負責向中國保監會及北京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報送北京保監局工作信息和北京保險業重要情況;負責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送達行政許可決定,頒發許可證,行政許可信息及保險分支機構的信息披露;負責北京保監局的檔案、機要、保密及安全、保衛、消防工作;負責北京保監局行政後勤、物資採購與管理工作;負責北京保監局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機關年度財務預決算;歸口管理北京保險行業協會和北京保險學會等行業社團組織;負責北京保監局的外事管理;管理外資保險機構駐當地代表處的有關事務;承辦有關的北京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北京市政協委員提案;根據中國保監會黨委工作規則,負責局黨委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財產保險監管處

承辦對轄區內財產保險市場的監管工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中國保監會規章,擬訂和落實轄區內財產保險市場監管的相關實施細則、具體辦法和工作措施;檢查規範財產保險市場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轄區內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非現場監管;承辦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及財產保險公司行銷服務部準入、變更、退出等事項的審批和管理工作;審查和管理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財產保險條款及費率的有關管理工作;研究財產保險市場運行情況,提出政策建議;協助處理保險業務方面的信訪投訴工作。

(三)人身保險監管處

承辦對轄區內人壽保險市場的監管工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中國保監會規章,擬訂和落實轄區內人壽保險市場監管的相關實施細則、具體辦法和工作措施;檢查規範人身保險市場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轄區內人壽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非現場監管;承辦人壽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及行銷服務部準入、變更、退出等事項的審批和管理工作;審查人壽保險公司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人身保險條款及費率(含短期健康險、短期意外險)的有關管理工作;研究人身保險市場運行情況,提出政策建議;協助處理保險業務方面的信訪投訴工作。

(四)保險中介監管處

承辦對轄區內保險中介市場的監管工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中國保監會規章,擬訂和落實轄區內保險中介市場監管的相關實施細則、具體辦法和工作措施;檢查規範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市場行為,會同有關處室檢查規範行銷員及兼業代理機構的市場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非現場監管;根據中國保監會的授權,承辦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準入、變更、退出等事項的審批和管理工作,審查有關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承辦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的準入、變更、退出等事項;負責組織轄區內保險中介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工作;研究保險中介市場運行情況,提出政策建議;協助處理保險業務方面的信訪投訴工作。

(五)法制處

制定或者審核貫徹實施中國保監會監管規章的有關檔案;負責歸口管理保險業務方面的信訪工作;負責北京保監局行政處罰審核委員會日常工作;審核北京保監局的行政處罰程式、內容、依據及相關證據的合法性;對北京保監局各類監管措施的合法性進行審核;承辦轄區內有關的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工作;監督有關行政執法工作情況和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協調地方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和有關政府部門之間的有關法律事務;接受保險法律諮詢,組織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跟蹤了解轄區內保險業發生的重要案件,及時收集和反映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統計研究處

歸口管理北京保險業統計資料和數據,匯總、編制和報送全轄區保險業數據、報表,對保險業統計數據進行分析並向中國保監會報送統計分析報告;負責向局辦公室提供對外發布和報送北京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保險業統計數據;負責維護和管理北京保監局的保險監管信息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和內部網站,根據授權負責轄區內的保險業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維護北京保監局網路的正常運行,維護和管理北京保監局的計算機設備;研究、擬訂北京保險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調研、分析保險市場整體運行情況,研究監管工作和保險業發展中的重要問題,提出解決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北京保監局有關重要檔案和文稿的起草工作。

(七)人事教育處

根據中國保監會的規章,擬訂北京保監局人力資源管理的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北京保監局的人員調配、考核任免、人員工資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人事檔案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北京保監局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北京保監局黨的思想建設、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統戰、群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負責北京保監局的紀檢監察工作,承辦中國保監會黨委、紀委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承辦中國保監會對派出機構年度工作業績考核、評估的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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