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壽陽光寶貝吉祥卡

中國人壽陽光寶貝吉祥卡

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按保險金額100%給付。 意外傷害殘疾保險金:按保險金額10%--100%給付。 意外事故燒傷保險金:按保險金額10%--100%給付。

一、中國人壽陽光寶貝吉祥卡產品介紹

產品全稱:國壽陽光寶貝吉祥卡

產品類型: 主險

險種類別:少兒保險

所屬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齡:出生滿28天-17周歲身體健康的學生、兒童

繳費方式:1年保險期限:1年

  二、中國人壽陽光寶貝吉祥卡產品特色

1.適合出生滿28天--17周歲的學生、兒童。

2.保費低廉,手續簡便,可連續投保。

3.充分與現行少兒醫療保障制度銜接,減輕家庭醫療費用負擔。

4.全面呵護兒童的健康成長。

三、中國人壽陽光寶貝吉祥卡保障責任

(圖)中國人壽陽光寶貝吉祥卡

1.意外傷害保險金

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按保險金額100%給付。

意外傷害殘疾保險金:按保險金額10%--100%給付。

意外事故燒傷保險金:按保險金額10%--100%給付。

(殘疾、燒傷具體給付標準見條款規定)

2.意外傷害醫療費用補償金

在本附加契約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並因該意外傷害在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或本公司認可的其他醫療機構診療,對被險人每次意外傷害事故所實際發生並支出的符合當地學生兒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本公司在扣除當地學生兒童基本醫療保險和其他途徑已經補償或給付部分,扣除50元免賠額後,對其餘額按80%給付醫療保險金。

3.住院醫療費用補償金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或在保險契約生效三十天后(按照本公司相關規定續保的,不受上述三十日的限制)因患疾病,在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或本公司認可 的其他醫療機構進行住院或特定門診診療,本公司依下列約定承擔保險責任:

對被保險人累計發生並支出的、符合當地學生兒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住院或特定門診醫療費用,本公司在扣除當地學生兒童基本醫療和其他途徑已經補償或給付部分,對其餘額按85%給付住院醫療保險金或特定門診醫療保險金。

4.住院津貼

在本附加契約保險期間內,衩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或在保險契約生效三十天后(按照本公司相關規定續保的,不受上述三十日的限制)因疾病,在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或本公司認可 的其他醫療機構住院診療,本公司按住院日定額給付金額乘以實際住院日數給付保險金。每次住院的給付日數以90天為限,且每個保單年度累計給付的住院日數以180天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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