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有關意識形態方面的方針、政策;制訂我縣宣傳文化工作的總體計畫並組織實施。
2、對縣直宣傳文化系統包括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社會科學等部門及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實施指導、協調、管理。
3、負責組織、指導全縣的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方面的工作,配合縣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
4、負責引導社會輿論;組織協調縣內新聞發布會的工作。
5、規劃和巨觀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文化藝術工作,保證黨的文藝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
6、規劃和部署全縣性的宣傳思想工作任務,組織進行黨的中心任務和方針、政策的宣傳,國際國內形勢的宣傳、以及政治、經濟、文化活動的社會宣傳。
7、巨觀指導、部署企業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資格評定、考核、培訓工作。
8、指導和協調、組織對外宣傳工作;會同並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境外來訪記者有關宣傳報導的管理工作。
9、受縣委委託,會同組織部管理縣直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和社會科學部門及有關社會團體的領導幹部,指導這些部門領導班子的建設。
10、承辦縣委、縣政府布置的中心任務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掛縣企業政工職評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本部工作的綜合、協調;按幹部管理職責和授權,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本部的黨務、人事、檔案、婦女、計生、保密、勞資、財務、老乾等工作;負責部的文秘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部署、組織企(事)業單位政工人員專業職務資格的評定、考核、培訓工作。
二、宣傳理論室
1、負責理論教育、理論研究、理論宣傳和理論隊伍建設方面的業務工作;會同組織部有關科室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與有關理論工作部門的聯繫;檢查和掌握全縣幹部理論學習的落實情況,總結交流經驗;做好縣委學習中心組的服務工作。
2、負責黨的方針政策宣傳和各項重大活動社會宣傳的組織、協調;負責城鄉民眾思想教育工作的部署、組織、協調、檢查工作;掌握城鄉幹部民眾思想動態和社會動態;做好宣傳教育工作。
3、負責新聞輿論導向。加強對本縣新聞單位宣傳報導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管理,確保正確的宣傳輿論導向;負責指導、協調有關新聞單位和廣播電視、出版(著作權)部門及有關社會文化藝術團體的業務聯繫。
4、負責協調、指導、組織對外宣傳、新聞發布、外宣幹部培訓等方面的業務工作;負責與有關外宣、涉外工作部門的業務聯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港澳藝員、記者來演出、採訪的審核工作;指導對外文化交流;負責對網路新聞的監控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