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鎮江市委組織部

(一)研究和指導全市黨的組織建設,探索和指導農村、城市、街道(社區)、機關、事業單位和各類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主管黨員的發展、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新時期黨的建設理論研究,創新黨的組織工作方法;負責全市組織工作的輿論宣傳、對外新聞發布和報導。
(二)研究和指導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和組織建設;提出市委管理和協助市委管理的領導班子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
(三)負責幹部隊伍建設的巨觀管理;組織落實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工作;負責和指導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工作。
(四)研究和指導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參與制定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制度。
(五)負責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督查,及時向市委和上級組織部門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
(六)指導、規劃、協調、檢查幹部教育工作;組織市委管理的幹部和部分中青年幹部以及組織部門負責人的培訓;指導幹部培訓基地建設。
(七)負責全市人才隊伍建設和巨觀管理,提出加強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意見、建議;負責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及經濟社會事業發展中的緊缺人才的引進、培育,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
(八)負責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領導幹部的監督,承辦有關幹部問題的審查和調查核實工作。
(九)制定或參與制定退(離)休幹部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指導並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老幹部工作;負責管理老幹部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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