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資陽市委關於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市的決定

《中共資陽市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屆五次全會精神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市的決定》經2015年1月8日中國共產黨資陽市第三屆委員會第10次全體(擴大)會議通過。該《決定》分深化思想認識,明確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市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推進依法執政,提高黨的執政水平;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推進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推進全民普法,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實效;推進社會法治,營造安定有序社會環境;建強法治隊伍,強化法治資陽建設人才支撐;切實加強領導,確保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市各項工作落到實處8部分。

基本信息

2015年1月19日,資陽市人民政府網公布《中共資陽市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屆五次全會精神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市的決定》,簡稱《中共資陽市委關於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市的決定》,全文如下。

意見

中共資陽市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屆五次全會精神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市的決定

(2015年1月8日中國共產黨資陽市第三屆委員會第十次全體(擴大)會議通過)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屆五次全會精神,中共資陽市委三屆十次全體(擴大)會議緊密結合資陽實際,就深入實施《資陽市依法治市實施綱要》、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市的重大問題進行了研究,作出如下決定。

一、深化思想認識,明確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市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市,是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資陽改革發展和人民幸福安康的迫切需要。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省委作出推進依法治省決策部署以來,我市強力推進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必須清醒看到,推進依法治市任務仍十分艱巨,需持之以恆做出更大努力。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把法治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里程碑,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綱領性檔案。省委十屆五次全會全面部署依法治省工作,會議通過的《中共四川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省的決定》是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在四川的具體化,是我們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市的行動指南。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堅定不移推進依法治市,腳踏實地建設法治資陽。

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市,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改革發展,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推動資陽與全國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市,總目標是加快建設法治資陽。實現這個總目標,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民主體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相結合、從資陽實際出發”基本原則,堅持依法治市、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資陽、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力爭到2020年,實現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公共權力依法規範公開運行,公民依法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資陽發展各項事業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法治資陽基本建成,全市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義、誠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市新格局。

二、推進依法執政,提高黨的執政水平

推進依法執政,關鍵在改進黨的執政方式,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市全過程和各方面。

(一)完善依法執政方式。緊緊圍繞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基層民眾自治制度,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法治化。健全黨委領導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職權、政府依法行政、政協民主監督、司法機關公正司法的工作制度。各級黨委要領導和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依法治市中積極發揮作用。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各級黨委政法委要把工作著力點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協調各方職能、統籌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履職、創造公正司法環境上,帶頭依法辦事,保障憲法法律正確統一實施。

(二)加強黨內制度體系建設。嚴格執行黨內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制度,嚴格規範和控制黨委政府聯合發文。完善落實黨務公開制度。建立黨內法規實施效果和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評估制度,完善黨內規範性檔案定期清理機制,加強對執行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維護黨內法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健全黨委(黨組)依法決策機制,落實法律顧問制度,完善重大決策法律諮詢、法律支持、合法性審查制度,健全決策評估、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及糾錯機制。

(三)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各級黨員幹部要始終對憲法法律懷有敬畏之心,自覺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內容,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質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幹部。落實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建立定期學法制度,完善領導幹部任前法律考試和所有幹部年度法律考試制度,建立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年度述職述廉述法報告制度和領導幹部、司法公職人員法治檔案制度。

(四)推動黨風廉政建設法治化。堅持依法治市和從嚴治黨緊密結合,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和依法執紀工作制度,以零容忍態度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紮實推進正風肅紀,堅決糾正“四風”和損害投資軟環境、侵害民眾利益等行為。逗硬落實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等方面制度規定,強力整治特權行為,著力形成改進作風長效機制。

(五)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按照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許可權,建立黨對地方立法工作中重大問題決策程式,將地方立法工作納入資陽改革發展總體規劃和總體布局。規範黨委提出立法建議的程式,在地方立法中充分體現黨的主張,保證地方立法的正確方向。深入開展地方立法調研,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範性檔案。加快建設地方立法工作隊伍,增加有法治實踐經驗的人大常委會委員比例。建立人大主導、公眾參與的地方立法工作機制,深入開展立法協商,拓展公民有序參與地方立法途徑,使每一項地方立法都符合憲法法律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

三、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各級政府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統一清理和公布行政許可項目,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規範行政審批前置條件,清理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規範與行政審批有關的中介服務。加強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將所有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按要求納入政務服務平台受理辦理。建立統一規範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公開透明集中依法進行,嚴格落實交易監管問責制度。建立健全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機制。嚴格執行行政決定事項,依法履行行政契約協定,切實兌現政府承諾事項。

(二)健全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把合法性作為行政決策的第一要件,明確行政決策範圍、許可權、規則和程式,把部門論證、公眾參與、民主協商、專家論證、專業機構測評、成本效益分析、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決策必經程式。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吸收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的積極作用。探索建立政府重大決策出台前向本級人大報告制度。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該及時作出決策而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三)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點規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健全行政執法裁量權基準制度,推行行政執法裁量權案例指導制度。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共享,推行行政執法流程網上運行和行政執法文書電子化,提高執法效率和規範化水平。加快推進執法重心下移,加強重點領域綜合執法,健全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機制和行政複議案件審理機制,理順行政強制執行體制。加強行政執法培訓,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落實行政執法經費財政保障制度,嚴格執行罰繳分離、收支兩條線和罰沒物品依法處理規定。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建立行政執法、公安、檢察、審判等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全面落實執法責任制,嚴格落實不同部門及機構、崗位執法人員執法責任和責任追究機制,堅決懲治執法腐敗現象。

(四)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依據權力清單,向社會全面公開政府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職責許可權、管理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重點推進財政預算決算、“三公”經費、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和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規範性檔案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規範管理和限期答覆制度,建立健全政務公開查詢系統。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年度報告、責任追究等配套保障機制。

(五)強化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加強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制度建設,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加強政府內部權力制約,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政府採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等權力集中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制。在縣級以上政府探索建立專門行政執法監督隊伍,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健全糾錯問責機制,建立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罷免等問責方式和程式。完善審計制度,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推進審計職業化建設。

四、推進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堅持用司法公正引領社會公正,深化司法改革,規範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一)落實司法改革部署。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制度。建立領導幹部違法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的實況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機關依法出庭應訴、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並執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建立司法人員業務提升、培養使用、物質保障機制和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落實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審級制度改革,推行繁簡分流和速裁機制,加大對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懲治力度。規範司法機關內部層級許可權,明確各類司法人員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和工作標準,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加強職務犯罪線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辦、信息反饋制度,依法嚴格查辦職務犯罪案件。

(二)推動司法規範化建設。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保證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完善司法辦案的程式規則、質量標準和監督辦法,依法公正文明執行刑罰。規範司法機關自由裁量權行使,推行量刑規範化改革,健全案例指導制度,促進法律適用標準統一。健全案件全程監控和質量管理機制。建立落實積案清理長效機制。

(三)推進司法公開。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推進審判、檢務、警務公開,依法及時公開司法依據、程式、流程、結果和生效法律文書。加強司法信息化建設,建立生效法律文書統一上網、公開查詢制度,加強法律文書釋法說理。健全當事人權利義務告知、民眾旁聽庭審、公開司法拍賣、新聞發布等制度。

(四)強化司法為民。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的法律制度,完善冤假錯案防範糾正問責機制。加強對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偵查手段的司法監督,嚴禁刑訊逼供、非法取證和體罰虐待。解決執行難問題,規範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司法程式,建立健全執行聯動機制,加快建立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法規制度,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落實終審和訴訟終結制度,實行訴訪分離,保障當事人依法行使申訴權利。對不服司法機關生效裁判、決定的申訴,逐步實行由律師代理制度。對聘不起律師的申訴人,納入法律援助範圍。

(五)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強化檢察機關對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健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依法規範監督制度。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擴大參審範圍,提高人民陪審制度公信度。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重點監督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的立案、羈押、扣押凍結財物、起訴等環節的執法活動。司法機關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規範媒體對案件的報導,防止輿論影響司法公正。依法規範司法人員行為,推行廉政效能監督卡和司法人員執法檔案制度,依法開展影響司法公正突出問題的專項整治,絕不允許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對因違法違紀被開除公職的司法人員、吊銷執業證書的律師和公證員,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推進全民普法,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實效

堅持把全民普法作為依法治市的長期性基礎性工作,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使全市人民成為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一)健全法治宣傳教育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宣傳、文化、教育部門和人民團體要在普法教育中發揮職能作用,全面推進實施普法規劃。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加強普法講師團、普法志願者隊伍和法律人才庫建設。健全落實媒體公益普法制度,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媒體新技術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普法教育考核評估、監督檢查機制,各級黨委宣傳部門、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本地普法工作的協調指導和檢查考核,各級人大對普法決議、決定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二)深入推進“法律七進”。推進法律進機關,堅持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把憲法法律列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為黨校、行政院校、社會主義學院必修課,落實公職人員學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內依法行政情況考察制度,在各級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全面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推進法律進學校,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列入中國小校、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教學計畫並組織實施,實現教材、師資、課時、經費、考試五落實,加強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平台建設。推進法律進鄉村,深入開展“法治宣傳進萬家”和“法律服務進千村”活動,培養農村“法律明白人”,健全便民法律服務聯繫制度。推進法律進社區,開展法治小區創建和“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針對重點人群分類開展普法教育。推進法律進企業,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和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制度,促進企業依法誠信經營管理。推進法律進寺廟,建立法律進宗教場所大宣講機制,倡導愛國愛教,堅持依法辦教。推進法律進單位,健全“誰主管誰負責誰普法”制度,制定各單位普法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和考核細則,督促各單位切實加強普法宣傳,實現普法宣傳教育全覆蓋。

(三)加強法治文化建設。統籌推進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在城市重點推進法治長廊、法治公園、法治廣場、法治小區等建設,在農村重點推進法治文化農家大院等貼近民眾的普法陣地建設。創新法治宣傳教育載體,引導各類媒體開展法治文化傳播活動,市、縣(市、區)主流媒體至少開辦一檔定期的法治節目或專欄,鼓勵開辦法治微博微信、法治手機報等新型普法載體。廣泛開展民眾性法治文化活動,鼓勵法治文化作品創作與推廣,營造濃厚法治文化氛圍。

(四)培育尚法守制社會風尚。堅持把法治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內容,與公民道德建設有機結合,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廣泛開展公民道德實踐活動,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遵循公序良俗,培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注重發揮法治解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的作用,引導人們牢固樹立有權利必有義務的觀念,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增強全民法治意識,在全市形成尚法守制的社會風尚。

六、推進社會法治,營造安定有序社會環境

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突出問題導向,加強社會管理創新,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創新社會治理機制。健全落實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堅持重大決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等風險評估應評盡評。全面深化格線化服務管理體系建設,加強格線員隊伍建設,依靠格線化服務管理主動發現矛盾、化解矛盾、提供服務、解決問題。建立健全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參與社會事務、維護公共利益、救助困難民眾、幫教特殊人群、預防違法犯罪的機制和制度。完善和發展基層民眾自治制度,健全居民、村民監督機制。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加強誠信政府建設和司法公信建設,完善企業信用自律機制、信用風險防範機制和公民守法信用記錄,落實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制度。推進多層次多形式依法治理,深入開展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法治示範鄉鎮(街道)、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依法治校示範學校、守法誠信示範企業等創建活動,發揮市民公約、村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範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提高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健全依法維護民眾權益和化解糾紛機制。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民眾信訪工作,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利益表達機制、協商溝通機制和救濟救助機制,落實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和訴訪分離制度,依法規範信訪秩序。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推進調解、綜治、信訪相結合的訴非銜接和檢調對接,健全輕微刑事案件和解模式。

(三)加強公共安全體系建設。加強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預防控制、源頭管理和技術標準體系,強化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專項治理。健全突發事件監測和應急體系,提高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推進平安資陽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善街面、社區(村)、單位、線(路)、區域邊際、虛擬社會六張治安防控網,有效防範化解影響社會安定的問題。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黃賭毒、侵財型犯罪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依法強化重點問題治理,加大對土地徵用、房屋拆遷、涉及金融安全、歷史遺留問題等重點領域問題的依法治理力度。加大食品、藥品等關係民眾切身利益問題的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加快推進戶籍制度及相關配套制度改革,健全流動人口服務和動態管理工作網路和公共服務體系。完善社區矯正的組織和監管制度體系,構建特殊人群監測、預警、救治、幫扶、服務、管理制度框架。依法治理網路環境,加快網路安全和信息化法治建設,完善網路安全防控體系,構建大網路大輿情全媒體工作格局。

(四)完善法律服務體系。依託各級政務(便民)服務網路,建立法律服務平台,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強化民生領域法律服務,健全“一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完善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區)法律援助聯繫點,探索在省外資陽籍務工人員集中地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健全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鑑定等法律服務網路,著力培育規模化、規範化、品牌化法律服務機構。加強法律服務市場監管,完善行業自律與行政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機制,嚴肅查處法律服務機構和執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

七、建強法治隊伍,強化法治資陽建設人才支撐

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努力建設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法治工作隊伍,為加快建設法治資陽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

(一)加強法治專門隊伍建設。加強立法、行政執法、司法隊伍建設,暢通立法、執法、法務部門的幹部和人才相互之間以及與其他部門的幹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提高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完善法律職業準入制度,建立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制度。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制度,暢通具備條件的軍隊轉業幹部進入法治專門隊伍的通道,健全從政法專業畢業生中招錄人才的規範便捷機制,建立健全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加快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法治工作人員管理制度,完善職業保障體系。加強基層法治機構和法治隊伍建設,推進法治幹部下基層活動,把基層黨員幹部和法治工作者培養成為依法治理的積極宣傳者、強力推進者、模範執行者。

(二)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加強律師隊伍思想政治、業務素養、職業道德建設,完善執業保障機制,構建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等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律師隊伍。加強律師事務所管理,發揮律師協會行業自律作用,強化準入、退出管理,嚴格執行違法違規職業懲戒制度。加強律師行業黨的建設,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發展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民調解員隊伍。推動法律服務志願者隊伍建設。

(三)加強法治人才培養引進。推進法治人才智庫建設,積極開展法學理論研究。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大力培養熟悉和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的人才及後備力量。加大司法考試組織保障力度,鼓勵符合條件人員參加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完善高端複合型法律人才培育和引進機制,建立激勵法律服務人才跨區域流動機制,逐步解決基層法律服務資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匱乏問題。

八、切實加強領導,確保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市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市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強化領導責任,加強督促指導,嚴格考評問責,推動依法治市各項工作全面落實到位。

(一)強化領導責任。加強黨對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市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構建黨委統籌攬總、系統垂直推進、部門各司其職、民眾廣泛參與的依法治市推進格局。各級黨委(黨組)要強化主體責任,把依法治理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定期聽取依法治理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依法治理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親自抓、負總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地要健全依法治理日常工作推進體系,強化工作力量保證,為加快建設法治資陽提供強有力組織保障。

(二)強化督促指導。建立完善領導聯繫制度,各級黨政領導幹部每人聯繫依法治理重點單位、重點工作、重點課題。健全督查通報制度,整合紀檢監察、目標督查和依法治理工作力量,實施全程跟蹤督查通報。深化依法治市“1+6+N”工作推進機制,構建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牽頭統籌、各重點工作推進組分工負責、若干單項工作小組具體落實的矩陣式工作模式,完善條塊結合、縱橫有序、環環相扣的依法治理工作實施鏈,建立逐縣逐專題現場推進制度,推動依法治市工作落到實處。

(三)強化考評問責。建立健全科學的依法治市指標體系、評價標準和考核辦法,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全市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和黨政綜合目標考核範疇。全面推行黨政一把手法治建設目標責任制,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量化目標任務、落實責任主體、強化工作措施。嚴格落實問責追究制度,對工作不重視、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顯的地方和單位通報批評、約談提醒、限期整改,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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