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能調整
指導市社會主義學院工作;協調管理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僑聯。
二、主要職責
市委統戰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向市委反映統一戰線全面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統戰政策執行情況,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
(二)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落實中央、省、市委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為市委同民主黨派進行政治協商做好組織聯繫工作;受市委委託,向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通報市委精神;支持、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協助市委組織部做好政府及其部門和法院、檢察院黨外領導幹部培養、考察、選拔、推薦和安排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
(四)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一戰線工作;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歸口管理台灣在野黨派、政治團體的來訪工作,做好台胞、台屬的有關工作。
(五)調查、研究並反映全市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團結、幫助、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積極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六)負責協調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問題,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對國內外敵對勢力分裂祖國活動的鬥爭。
(七)會同有關部門調查反映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與意見、協調關係、提出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負責指導區縣(市)委統戰工作和統戰部門幹部培訓工作;協助區縣(市)委管理統戰部部長;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指導國有大中型企業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的統戰工作。
(九)聯繫、指導市工商聯工作;領導和管理光彩事業促進會的工作;歸口管理市台辦、市社會主義學院、市黃埔同學會,市海外聯誼會的有關工作。
(十)完成市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委統戰部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統一戰線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和綜合性調研活動,收集信息、匯總情況;負責文書處理,承擔重要檔案和綜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內外聯繫、綜合協調和機關行政後勤工作;負責會務、信訪、檔案、接待、保密及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統戰理論研究工作。
(二)黨派科
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市委及民主黨派中有代表性的人物和工作骨幹,反映意見和建議;對堅持和完善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和民主黨派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意見,貫徹執行黨對民主黨派的工作方針和政策;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各項工作;協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負責聯繫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反映思想動態,協調關係,提出建議。
(三)幹部科
負責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擔任政府、司法、執法機關等部門領導職務的黨外人士的培養、選拔、考察、推薦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訓和舉薦工作;負責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建設;負責黨外幹部和統戰幹部的培訓;協助各民主黨派市委、市工商聯進行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管理;負責部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收集、管理黨外人士的檔案資料;指導市社會主義學院有關工作。
(四)經濟聯絡科
負責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物,聯繫台灣各界人士;歸口管理台灣在野黨派和政治團體的來訪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台胞定居工作;聯繫協調各民主黨派市委、市工商聯和統戰系統有關團體的對台和海外統戰工作,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同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對國內外敵對勢力分裂祖國活動的鬥爭;歸口管理市黃埔同學會、市海外聯誼會有關工作;負責聯繫市工商聯;開展對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物情況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建議,負責對他們的統戰工作;聯繫港、澳、台及海外的工商社團和代表人士;會同部內有關職能科室共同組織推動民主黨派、工商聯開展對老少邊窮地區的支邊扶貧;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開展光彩事業;負責市光彩事業促進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國有大中型企業的統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