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陽市委組織部

嚴格執行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負責全市幹部隊伍建設的巨觀管理,制訂或參與制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規定、制度,並對典型經驗進行總結推介。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企業經營管理者隊伍建設的政策和法規,提出加強巨觀指導的意見和建議。

組織簡介

根據《中共益陽市委、益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直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益發〔2001〕18號)精神,設定中共益陽市委組織部 ,是市委主管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一)嚴格執行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負責全市幹部隊伍建設的巨觀管理,制訂或參與制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規定、制度,並對典型經驗進行總結推介。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企業經營管理者隊伍建設的政策和法規,提出加強巨觀指導的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對市委管理的領導班子進行考察了解,並向市委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市委管理的幹部的考察、任免、工資、待遇、出國(境)、退(離)休審批手續的辦理;會同機構編制部門擬定副處級以上單位領導班子職數;負責副處級以上非領導職數的設定和管理;負責部分正科級幹部的任免或任免備案審批工作;承辦部分幹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工作;負責援藏援疆幹部等的選派、安排、管理工作;負責規劃、部署、組織實施青年幹部、婦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黨外幹部的培養、選拔、任用工作。指導區縣(市)和市直處級單位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協助管理中央、省屬駐益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負責全市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規劃、部署、組織實施和巨觀管理工作;按照“擴大民主、完善考核、推進交流、加強監督”的要求,負責推行和逐步完善各項幹部改革制度。

(四)負責幹部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指導工作,履行全市幹部人事工作“牽頭抓總、組織協調”的職責,促進全市國家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分級分類管理制度的完善;負責全市黨委、人大、政協機關和人民團體、民主黨派機關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法院機關、檢察機關幹部人事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國家行政機關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巨觀指導。

(五)負責研究和指導黨組織建設,制訂加強黨的工作制度、黨內生活制度的規定和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對區縣(市)委和市委管理的事業單位黨委換屆選舉及單位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進行指導;研究指導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以及黨組織的設定原則、隸屬關係和活動內容、工作方式。

(六)研究、指導黨員隊伍建設,主管黨員管理和發展工作,指導、協調黨員教育工作;組織和開展新時期黨的建設的理論研究。

(七)研究制定全市組織系統信息網路建設規劃;指導全市組織系統信息網路建設;負責全市幹部信息、人事檔案、黨內統計、幹部統計工作的巨觀指導。

(八)負責幹部監督工作的巨觀指導,負責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督促檢查,及時向省委組織部和市委反映重要情況,對反映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重要問題進行調查了解和督辦;負責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對有關監督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省委和市委管理的幹部的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初審和審查。

(九)制訂幹部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省管、市管幹部和部分中青年幹部的培訓;指導、協調、檢查區縣(市)和市直部委辦局的幹部教育工作。

(十)制訂和組織實施有關知識分子工作的規章制度,指導、協調、檢查知識分子工作;指導、支持優秀專家開展有關活動。

(十一)負責全市組織工作的調查研究,指導下級組織部門開展工作,及時向上級組織部門報告黨的組織、幹部工作的重要情況。負責全市黨員、幹部的來信來訪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和省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委組織部設10個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全市組織工作的情況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全市組織部門的信息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計畫,督促檢查貫徹落實情況;參與有關綜合性檔案、講話、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文電的收發、擬辦、傳閱、傳遞、催辦工作及黨員組織關係接轉;負責有關會議的安排、籌備和組織工作;負責本部自身建設工作,指導基層組織部門搞好信訪工作;協助機關黨總支部搞好黨務工作;負責本部財務管理、後勤服務、外事接待、安全保密等工作。

(二)研究室(加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負責全市黨建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調研信息工作,起草、規劃、協調、審核組織和幹部工作的有關制度和規定;參與本部門重要會議報告和領導講話的起草工作;承擔中組部和省組部下達有關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課題研究及本市組織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總結推介黨的建設和幹部工作的典型經驗;負責《益陽組織工作》的組稿與編輯工作及組織史編寫等有關工作;協助做好市領導科學學會的日常工作。

(三)幹部一科(幹部信息科)

負責辦理市管幹部的呈報、任免、調動工作,辦理副處級單位副職領導幹部、組織(人事、政工)科科長和其他科級幹部的任免審批和任免備案管理工作;掌握市直處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思想作風建設情況,搞好乾部考察,並向市委提出調整、配備和交流意見;負責全市幹部任免、管理、調配等方面的情況綜合、業務指導和巨觀管理工作;商機構編制部門擬定市委管理領導班子職數和非領導職數設定的意見;辦理有關幹部工資待遇及離退休等方面的審批手續;考察並提出婦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黨外幹部的培養、選拔和使用意見;負責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的巨觀指導,承辦縣處級幹部公開選拔的具體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團職幹部的安置工作;負責市管幹部的檔案管理,對全市幹部檔案管理進行巨觀指導;負責全市幹部信息和統計工作。

(四)幹部二科(加掛青年幹部科牌子)

負責區縣(市)領導班子建設工作。搞好區縣(市)領導班子成員的考察和管理;對區縣(市)領導班子及成員的職務任免、調整、交流、待遇等問題提出建議,了解掌握區縣(市)黨委民主生活會和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情況;負責對區縣(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區縣(市)委組織部正副部長的考察、任免和管理;負責鄉鎮領導班子正職的任免備案工作;負責年輕幹部的培養、選拔工作;負責選派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鍛鍊和培養管理工作。

(五)黨員教育管理科

負責研究和提出黨員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協調、檢查、指導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管理與發展工作;負責指導、管理區縣(市)和市直處級單位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承辦民主生活會情況的收集匯總;負責全市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提出改進和加強黨費管理意見;負責全市黨內基本信息庫管理及黨組織和黨員統計年報;承辦黨員因私出國、出境審批。

(六)組織指導科(企業黨建幹部科、市委基層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研究和指導全市黨組織的建設工作,研究和提出加強黨的組織制度、工作制度、黨內生活制度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和指導黨組織的設定和管理;對農村、企業、機關、學校、街道、社區、科研單位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以及其他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進行分類指導;指導各級黨委健全黨代表大會制度,參加市黨代表大會的有關組織工作;研究和指導黨組織設定和黨組織管理,承辦市直處級單位成立黨的新組織和撤銷原有的組織的審批手續,承辦區縣(市)和黨組織關係由市委委託組織部管理的市直有關單位召開黨代表大會(黨員大會)的審批手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企業經營管理者隊伍建設的政策、法規和意見,研究探索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提出加強巨觀指導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市黨建研究學會的日常工作。

(七)幹部教育科

研究制定全市幹部教育工作規劃,負責全市幹部培訓工作的巨觀管理;負責區縣(市)正科級和市直副科級以上幹部及部分優秀青年幹部的培訓工作;指導、協調、檢查區縣(市)幹部教育工作;主管幹部學歷教育及科學文化知識培訓的招生計畫和組織工作;負責向部務會提出幹部教育改革的建議和方案,總結推廣幹部教育工作的先進經驗;負責市委幹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幹部監督科(舉報中心)

制訂或參與制訂有關幹部監督管理的制度、規定,提出加強對領導幹部監督和防止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對全市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巨觀指導,對市管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對有關監督制度落實進行督查;受理幹部選拔任用方面問題的舉報,督辦和直接辦理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和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負責市管幹部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出生時間的審理工作;負責確認建國前參加工作及其他歷史遺留問題的審理工作。

(九)公務員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黨委、人大、政協、民眾團體和民主黨派等機關國家公務員管理工作;負責辦理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機關職位設定、人員調配、考試錄用、職務任免、考核獎勵、辭職辭退、管理監督等具體事項的管理和審批工作;辦理黨委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有關幹部人事管理工作;參與和指導國家行政機關推行公務員制度的有關工作。

(十)人才科(市委知識分子工作辦公室)

負責全市知識分子工作的牽頭、抓總、協調和綜合管理工作,參與選拔和管理有突出貢獻的專家;負責科技副區縣(市)長的考察選派工作;負責援藏援疆幹部的選派、管理等工作。

人員編制

略。

事業機構

益陽市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管理中心,為部屬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制定全市黨員現代遠程教育工作規劃,指導全市黨員現代遠程教育工作;組織攝製、複製、播放黨員現代遠程教育片;以電化教育為主要手段,加強黨員實用科學技術培訓和黨員冬訓工作;負責全市黨員電化教育的業務指導和專、兼職電教人員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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