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市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我市統一戰線工作情況,制定全市統戰工作規劃及有關政策性措施;就統戰工作向市委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聯繫我市各民主黨派和有關人民團體、無黨派代表人士;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落實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的工作;支持、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
(三)貫徹執行黨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聯繫我市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幫助有關部門加強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隊伍建設;調查研究和協調檢查我市各部門貫徹執行中央關於民族、宗教工作方針、政策的情況;研究提出做好我市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推薦工作的意見。
(四)貫徹執行黨的海外統戰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聯繫港澳台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負責台胞定居工作。
(五)做好本市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研究提出做好推薦黨外人士擔任本市政府及法務部門局級行政領導職務工作的意見;協助組織部門做好本市黨外局級後備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培養社會各界新的代表人物。
(六)加強對市工商聯黨組的領導,做好本市非公有制經濟和新階層代表人士工作,調查反映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建議。
(七)研究提出我市黨外知識分子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黨外知識分子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並反映我市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協調關係,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士。
(八)負責指導我市各部門黨委的統戰工作;培訓統戰幹部,加強統戰幹部隊伍建設;研究提出加強全市統戰幹部隊伍建設的意見;指導全市開展統戰理論、方針、政策的學習、研究和宣傳。
(九)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分工,負責市民委(宗教局)、僑辦、參事室(文史館)、工商聯、僑聯、台聯等單位領導班子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及老幹部工作;領導市黃埔軍校同學會。
(十)做好部機關和市僑聯、台聯、工商聯、黃埔軍校同學會等機關中中共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其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工會、共青團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和中央統戰部交辦的其他工作。